据“兰州发布”消息,10月9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禁止随地吐痰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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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随地吐痰提示。图源:兰州发布

9月10日上午,兰州市城管委工作人员表示,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共同维护好城市公共环境。

10月10日上午,兰州市城管委工作人员称,对于市民举报的随地吐痰不文明现象,会有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前往现场进行取证,只要对方配合清除干净,是不予处罚的,还是以教育劝导为主,目的是共同维护好城市公共环境。

公开报道显示,兰州曾多次向随地吐痰这一不文明行为“亮剑”,并开出罚单。2017年8月3日上午10时07分,相关执法人员在巡查整治静宁南路全段时,在城关交警大队门前拍到一辆老式桑塔纳车内一中年男子将头伸出车窗随地吐痰,执法队员立即下车对其进行劝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随地吐痰行为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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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关于禁止随地吐痰温馨提示》全文如下:

广大市民朋友:

为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洁净安全的城市环境,现将禁止随地吐痰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随地吐痰的法定责任

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依据《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便溺;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二、痰液传播的致病风险

痰液是呼吸道疾病传播的重要载体,可能含有结核分枝杆菌、流感病毒、麻疹病毒等病原体。研究显示,患者单口痰液可携带超2亿个细菌,致病微生物可依附尘埃或随空气流动传播。电梯等封闭场所随地吐痰将加剧健康风险: 痰液蒸发后病原体浓度升高,易诱发咽炎、哮喘等疾病。

三、文明处置痰液指南

1. 随身携带纸巾或环保清洁袋,吐痰时避开人群并遮掩口鼻;

2. 包裹痰液的纸巾需密封后投入指定垃圾桶;

3. 呼吸道疾病患者应佩戴口罩,咳嗽时使用肘部遮挡;

4. 吐痰后及时用消毒液清洁双手,避免接触公共物品。

四、专项整治与公众监督

随地吐痰整治已纳入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发现随地吐痰行为,可向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依法进行处置。

公共卫生,全民共治。请大家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相关法规,践行纸巾包痰的良好习惯,共建干净文明的城市家园。

■综合自兰州发布、极目新闻

■编辑:越玥、张阿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