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事情在网上闹大、相关部门插手调查,院方的电话才迟迟打过来,通知那位受害人去调监控聊赔偿。依照滨州传媒网在10月9日所做出的公开报道,医院内部的工作人员所给出的解释说法竟然会是,在当天原本就没有制定脱掉裤子进行详细检查的计划安排,这才没有把诊室的大门给锁上,谁又能预料到在这中途临时更改了检查的项目内容,恰好就让门外的人给直接撞见了。那么换做任何一个普通人碰到了这档子事情,心里面肯定都得感到无比憋屈,好端端地前往医院看病就诊,到头来却把自身最基本的尊严体面给彻底摔碎了一地。
很多普通民众前往医院寻医问药,心里面大概都曾经有过十分相似的窝火体验。其实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当中就已经写得清清楚楚,医疗机构对于患者个人所拥有的隐私信息承担着严格的保密职责,要是没有履行好应尽的管理职责从而致使个人隐私遭受泄露,那就必须得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皮肤科医生在坐堂看诊的过程中经常需要让病人褪下衣物,妥善安装门帘以及摆放移动屏风这一类物理遮挡用具,原本就是正规医院应当具备的底线操作规范,要是连一丁点遮挡物都没有设立,这件事情本身在内部管理以及硬件设施建设层面上就暴露出极大程度的漏洞缺陷。
退一步讲的话,不仅涉事的医疗机构完全逃脱不了干系,而且那个在外面胡乱推开房门的人同样也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以及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之中更是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民个人的私密部位以及私密物理空间均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外部人员都绝对不被允许随意进行窥视与打探。患者前来进行挂号看诊本来就理应老老实实地依照排队号码等待叫号,那个素不相识的陌生男子究竟凭着什么连叫号都还没有轮到他,就敢大摇大摆地强行推门跨入诊室内部?这一种极其恶劣的举动不仅是毫无教养可言,更是明目张胆地在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个人隐私权益,给受害者所造成的精神层面伤害可以说是分毫都无法减轻的。
倘若把时间重新拨回到事故发生的具体时刻,现场的场面简直令人感到窒息一般的尴尬。当厚重的房门被猛然间一把推开的时候,这位女患者正褪下了下半身的衣物在全神贯注地配合医生展开检查,毫无防备之下就当场被伫立在门口的陌生男人把身体隐私给看了个一清二楚。她在这个时候整个人都被彻底吓懵了,手忙脚乱地抓起散落在旁的裤子套在身上,整个人气得浑身都在剧烈颤抖,当场就情绪激动地厉声质问正在值班的当班医生:为什么在诊室内没有悬挂起遮挡门帘?为什么连一个起码的隔断木板都不肯放置?刚才在检查之前又为什么执意不肯把房门给反锁上?
更加让患者感到无比寒心的,则是这位当值主治医生所表现出的处事应对。面对受害者内心的屈辱感受以及连番质问,对方的表现就像是在看待家常便饭那般寻常,脸上始终挂着一副漫不经心的冷漠神情,既不认为自己在这个流程当中犯下了过错,同时也没有主动说出一句安慰的软话或者当面赔礼道歉。这种由内而外流露出的傲慢态度以及敷衍态度,在那一瞬间便彻底把受害人的人格尊严给无情践踏在冰冷的脚底下。
整起事件的最初源头,其实仅仅是贵州本地的这位女网友察觉到自身的皮肤产生了一些不适症状,随后便规规矩矩地凭借正规排号程序挂号前往医院寻求医生的诊治。等到系统叫到了对应号数并推门跨入诊室的时候,她鉴于女孩子所固有的谨慎自我保护心理,还特意面对面地向接诊大夫提出过一个要求,询问对方能不能把门反锁上,可那位大夫却用轻飘飘的一句“不用锁”,直接就把她所保留的戒备提防之心给打发掉了,紧接着便挥手示意她迅速褪下裤子展开局部区域的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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