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陕西咸阳渭水北岸,考古队员的毛刷停在一块极不起眼的碎骨上。
这里是汉景帝刘启的阳陵陵园。
封土东侧,编号K13、K14、K16的外藏坑内,堆积着牛、羊、兔、犬、猫、狐狸、豹子的骨骼,还有来自海洋的螺壳与蚌壳,以及大量陶俑、陶塑动物、木车马和粮食遗迹。
这些陪葬品指向一个明确的判断——它们是为皇帝在地下世界准备的膳食。
然而,在一片属于家畜与猎物的骨骼中,有两块骨头让研究者愣住了。
经动物考古学家鉴定,这两块骨头属于褐家鼠。
俗称大家鼠、灰家鼠、沟鼠,是分布极广、最为常见的鼠类之一,食性杂,栖息于人类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各个角落。
它们是作为皇帝的食材被放入外藏坑的,还是后来钻进去死在那里的?
这个看似细枝末节的问题,在此后二十余年间引发了持续不断的讨论,其意义远远超出了鼠骨本身。
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从一个更远的地方开始。
人类食鼠的历史,远比多数人想象的久远。
距今数十万年前的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大量被火烧过的散碎鼠类骨骼,种类包括田鼠、仓鼠、林姬鼠等,表明北京猿人已经开始烧烤鼠肉以食用。
山西丁村遗址、贵州黔西沙井洞遗址同样出土了鼠类化石。
到了新石器时代,食鼠证据更为丰富——姜寨、北首岭、半坡等遗址中均发现了鼠类遗骸,半坡遗址中的竹鼠门齿上甚至留有人工加工使用的痕迹。
进入文明时代后,食鼠风俗并未断绝。
殷墟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竹鼠、黑鼠、田鼠骨骼。
周代更将鼠肉纳入了正式的饮食体系。
《周礼·天官》设有“腊人”一职,“掌干肉,凡田兽之脯腊膴胖之事”,管理包括鼠肉在内的干肉制作与祭祀供给。
同书《尹文子·大道》记载了一则耐人寻味的轶事:郑人将未雕琢的玉称为“璞”,而周人将未经腌制的鼠肉也称为“璞”。
一位周人问郑国商人要不要买“璞”,商人满口答应,等看到所谓的“璞”竟是一块鼠肉,哭笑不得。
这则故事原本讽刺名实混淆,但它透露出的信息是:在周人的日常经验中,老鼠是可以食用的东西,甚至可以像玉一样成为交易的对象。
到了汉代,食鼠的痕迹不仅见于文献,更被考古发掘直接证实。
1968年,河北满城陵山。
一座开凿在山体内部的巨大崖墓被发掘,墓主是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在位四十二年,卒于汉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
墓室呈十字形结构,自墓道口至主室横贯东西,另有对称的南北耳室,空间约三千立方米。
刘胜的墓中出土了闻名中外的金缕玉衣,但在耳室里,考古人员注意到了一批不起眼的陶器。
三个陶制容器内装满了细小骨头。
经动物考古学家鉴定,这些骨骼属于岩松鼠、社鼠、褐家鼠等多种鼠科动物,均为头、尾、四肢齐全的完整骨架,绝大部分保存完好。
其中一个陶瓮(编号1:3502)中装有岩松鼠一百三十余只,另有黄鼬四只、社鼠约三十只。
其妻窦绾墓中的陶壶和陶罐同样装满了鼠骨——陶壶(编号2:2024)中见有社鼠、褐家鼠、大仓鼠三种鼠类的完整骨架,估计共有百只左右;陶罐(编号2:2205)中也有社鼠、褐家鼠两种,同样约百只。
若以头骨计算,两座墓出土的鼠类骨骼合计约三百七十至五百只。
这些鼠骨被集中放置在带盖的陶容器中,有的容器原本还残存着酒液和植物残渣。
容器有盖,鼠骨完整,排列有序——它们不可能是下葬之后自行钻入陶器内部死亡的。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这些老鼠是刘胜夫妇生前食用的东西,死后被作为随葬食材放入墓中。
刘胜吃老鼠,已经令人意外。
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他的父亲汉景帝是否也吃老鼠?
回到阳陵那两块鼠骨。
最初,动物考古学家在分析报告中提出,阳陵外藏坑中的褐家鼠“可能在遗址废弃后进入原遗址所在地”,将其归为后期侵入的穴居动物。
这个判断之所以被普遍接受,恰恰因为它符合今人的直觉——今天不登餐桌的老鼠,两千年前的皇帝更不会吃。
但清华大学历史学教授侯旭东对这个结论提出了疑问。
他注意到,阳陵外藏坑的结构远比想象中严密。
据考古学家提供的剖面图,老鼠要钻入外藏坑,必须先穿过厚达二点八八至三点八八米的垫土层,再咬穿十几厘米厚的两层棚木。
而褐家鼠打洞的平均深度仅为一米至一点五米,最大深度不过两米。
坚硬夯实的陵墓封土更让鼠类几乎无法穿透。
换言之,褐家鼠凭打洞进入外藏坑的概率极低。
满城汉墓提供了另一重参照。
刘胜墓中同样出土了褐家鼠骨骼,但它与社鼠、大仓鼠等一起被装在带盖陶器里,显然是人为集中放入的食材。
作为穴居生物的鼠类到处打洞是天性,但满城汉墓出土的多种老鼠“明显是作为墓主人的‘食材’,被有意集中处理后放置在陶器中的,绝不可能是下葬后进入陶器的”。
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浮出水面:为什么考古学家最初会不假思索地排除老鼠作为食材的可能性?
因为研究者将“现代人不吃老鼠”这一经验不自觉地带入了考古研究的语境。
侯旭东指出,这就是“以今度古”——我们习惯用自身的知识和经验去推断古人,认为古人与今天一样,因而遮蔽了对历史真相的认知。
既然刘胜吃老鼠,他的父亲汉景帝吃老鼠,也完全在情理之中。
食鼠在汉代并非贵族独有的异嗜。
考古证据表明,它是那个时代饮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广州象岗南越王墓中,出土了一件铜提筒,筒内发现了大量竹鼠骨骼。
竹鼠属于南方区域的动物,不在中原餐桌之列,但在南越王的食谱中占有一席之地。
此外,墓中还出土了禾花雀、水鱼、多种淡水鱼和海虾、河蚬等近二十种食材遗骸,反映出亚热带湿热气候下丰富多样的食物来源。
从关中到河北,从广州到河南,食鼠在汉代高等级墓葬中的出现并非孤例。
秦汉时期,关中地区植被茂密、池沼遍布,适合多种野生动物栖居,褐家鼠分布极广。
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来说,捕获鼠类作为蛋白质补充,与狩猎野兔、捕鱼捞蚌没有本质区别。
它不需要特别的勇气,只是一种日常的饮食选择。
然而,两汉之后,文献中关于食鼠的记载逐渐减少。
大量记录都是在食物极度匮乏时才选择吃鼠。
苏武牧羊北海时,“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是因为“廪食不至”的无奈处境。
这种转变并非偶然。
随着农耕文明的发展,粮食供应趋于稳定,鼠肉从日常食谱中淡出。
加之人们对鼠类传播疾病的认识逐步加深,鼠肉逐渐被排除在主流饮食之外。
但食鼠并未从中原消失。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与灾害频发,食鼠现象反而有所增加。
南朝宋时,朱修之的军队被围滑台,“数月粮尽,将士熏鼠食之,遂陷于虏”。
侯景攻台城,城内大饥,“皆熏鼠捕雀而食之”。
后赵建武二年,军旅不息加上连年干旱,“百姓愀然无所生赖,或掘野鼠捕蛰燕而食之”。
在饥荒与战争的年代,老鼠重新成为活命的食物。
到了唐代,岭南地区的食鼠方式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
唐人张鹭《朝野佥载》记录了一则令人瞠目的食俗:“岭南僚民好为蜜唧。
即鼠胎未瞬、通身赤蠕者,饲之以蜜,钉之筵上,啜啜而行,以箸夹取啖之,唧唧作声,故曰蜜唧。”
将刚出生的幼鼠以蜂蜜饲养,趁其尚不能睁眼、通体赤红时,钉在宴席上蘸蜜生吃,鼠在筷下发出唧唧的叫声。
这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食用活鼠现象。
岭南人还给鼠取了一个雅致的别称——“家鹿”。
广南一带“不问鸟兽蛇虫,无不食之”,遇鼠必捕,不论大小。
宋代则出现了另一条值得玩味的线索。
苏轼被贬海南儋州期间,肉食极难获得,他在诗中写道:“五日一见花猪肉,十日一遇黄鸡粥。
土人顿顿食署芋,荐以薰鼠烧蝙蝠。
旧闻蜜唧尝呕吐,稍近虾蟆缘习俗。”
当地土人以熏鼠和烧蝙蝠作为待客之物,推荐给这位远道而来的文人。
苏轼少年时听闻岭南“蜜唧”之俗曾呕吐不止,但到了海南,连蛤蟆也因“缘习俗”而吃下去了。
这首诗记录的不只是苏轼个人的饮食体验,也是宋代海南岛物产匮乏条件下食鼠习俗的真实面貌。
北方则将黄鼠视为珍品。
黄鼠出产于太原、大同及沙漠诸地,“状类大鼠,黄色,而足短善走,极肥”,秋天蓄积豆粟草木之实以御冬,村民以水灌穴捕之,“味极肥美,如豚子而脆”。
辽、金、元时期,朝廷甚至用羊乳饲养黄鼠,“用供上膳,以为珍馔,千里赠遗”。
元代山西的黄鼠被称为“玉食”,为保证食材供应,朝廷“置官守其处,人不得擅取也”。
明清时期,黄鼠的烹饪已发展出相当精细的技法。
清人顾仲所著《养小录》记载了蒸黄鼠的完整做法:先将黄鼠在泔水中浸泡一两天,然后入笼蒸制,“脊向底蒸,如蒸馒头,许时火候,宁缓勿急”。
蒸后取出,去毛,刷洗极净,每只切作八九块。
“每块加椒、盐末,面裹再蒸,火候缓而久,一次蒸熟为妙,多次则油走而味淡矣,取出糟食”。
这套工序讲究的细节——浸泡去腥、缓火慢蒸、面裹保油、糟制提味——说明黄鼠在当时并非饥荒时的充饥之物,而是一道有章法的菜肴。
明代陆容《菽园杂记》记载,宣府、大同所产黄鼠,“秋高时肥美,土人以为珍馔”。
守臣每年以此进贡,馈送朝中权贵时下令军中捕鼠,“价腾贵,一鼠可值银一钱,颇为地方贻害”。
一只黄鼠值银一钱,供不应求竟成地方负担,这已经不是“无奈吃鼠”,而是“以鼠为珍”。
然而,即便有如此丰富的食鼠传统,明清以后食鼠的地理范围仍在持续收缩。
到近现代,除广东、广西、福建等南方省区外,多数地区的居民已不再食用鼠肉。
广东至今仍保留着食鼠习俗,食用鼠种为常见于甘蔗田的板齿鼠和稻田中的罗赛鼠,市场上甚至可以见到腊制的鼠干出售。
广东人将鼠肉称为“家鹿”的传统,或许正是古代食鼠文化在岭南的最后遗存。
那么,食鼠为何从一种普遍的食物选择,最终变成了少数地区的地方性习俗?
答案至少包含两重因素。
其一是卫生。
汉代王充在《论衡》中已提出“饮食不洁净,天之大恶也”,并明确写道:“虫堕一器,酒弃不饮;鼠涉一筐,饭捐不食。”
张仲景《金匮要略》强调“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诸病源候论》进一步提出“勿食鼠残食”。
这些医学著作虽然针对的是被鼠污染的食物而非鼠肉本身,但“鼠”与“不洁”之间的关联已经在文化心理中建立起来。
其二是心理。
老鼠与人类的居住空间高度重叠,却始终以“偷食者”和“破坏者”的形象出现。
它们盗取粮食,毁坏衣物家具,传播疾病。
人类对老鼠的厌恶,与其说是基于对鼠肉味道的判断,不如说是基于对老鼠生活方式的排斥。
当粮食供应不再匮乏,人们不再需要从老鼠身上获取蛋白质时,这种厌恶感便获得了压倒性的优势。
理解了这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再回看阳陵外藏坑中那两块褐家鼠骨头,它的意义就不仅限于“汉景帝是否吃老鼠”这一具体问题了。
它触及的是历史研究中一个更根本的方法论命题:我们如何理解与我们生活方式不同的过去?
动物考古学家最初将阳陵鼠骨判定为“后期侵入”,并非出于疏懒或偏见。
这一判断在当时有着充分的逻辑依据:今天的常识告诉研究者,老鼠不是食物。
当常识与证据相遇时,常识往往会悄然无声地框定对证据的解释方向。
阳陵鼠骨与牛羊骨骼同出,与其他食材共处一坑,但因为它们是“老鼠”,便被单独拎出来,赋予了不同于其他骨骼的来历。
侯旭东在“人文清华”讲坛上说:“之前很多人都赞同老鼠可能是钻进外藏坑的,是因为今人不吃老鼠,所以才有了这样的结论。
考古学家最初也受此影响。
为何会这样?
因为我们的知识和经验有限,我们习惯用自身经验去推断两千多年前的古人,认为古人与我们今天一样。
这种思维习惯就是‘以今度古’。”
而满城汉墓那三百多只装在带盖陶瓮中的鼠骨,以无可辩驳的方式证明: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从皇帝到诸侯王,食鼠是日常饮食的一部分。
阳陵的褐家鼠不是“乱入”的侵入者,它就是菜单上的一道菜。
从周口店北京人烧烤鼠肉的灰烬,到阳陵外藏坑中的两块褐家鼠骨头,再到满城汉墓陶瓮里几百只完整的鼠类骨架——这条跨越数十万年的证据链最终指向一个简单的结论:鼠肉曾是中国人食谱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只是在最近几百年间,这个角落才逐渐被遗忘。
渭水北岸,阳陵的封土在暮色中投下长长的阴影。
外藏坑早已回填,那两块褐家鼠的骨头被收入标本盒,与其他动物骨骼一起,静置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的库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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