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南海看守所会见了一位怀集老乡,心里特别有感触。
当事人是本本分分的普通人,从来没有触碰过刑事案件。这次出事,仅仅因为轻信他人、出借了自己的银行卡,最终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
整个会见下来,我听得特别惋惜。
老乡全程反复跟我强调:自己完全不知情、没有赚黑心钱、更没有参与诈骗和洗钱。只是朋友开口求助,想着帮个小忙,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对方转账使用,压根不知道背后是违法资金流转。
但最致命、也最可惜的一点,和很多刑事案件当事人一模一样:
第一次面对讯问、面对笔录,心里慌张、不懂流程,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自己明明主观不知情、没有犯罪故意,却因为不懂法律、不会核对笔录、不会规范表达,口供出现了对自己极度不利的表述。
很多老乡都有一个巨大误区:
我又没骗人、我又没偷没抢、我只是借个卡,怎么会犯罪?
但法律认定非常清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核心审查点就是「主观是否明知、是否放任违法资金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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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知情=构成犯罪;
主观不知情、无获利、无故意=有极大无罪、撤案空间。
主观认知,就是这类案件罪与非罪的唯一分界线。
好在本次会见,我完整梳理了当事人的客观事实:全程无获利、无参与操作、无事前通谋、纯粹人情出借、完全不清楚资金违法属性。
这些真实、完整的客观事实,是本案最核心的辩护突破口,案件辩护空间非常大。
结合我的办案经验,这类单纯出借银行卡、零获利、零参与的初犯案件:
只要前期律师及时介入、纠正不利笔录、固定无罪事实、提交完整法律意见,非常有机会取保候审,甚至在公安阶段直接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留案底。
办理这么多刑事案件,我最心疼的就是这类老乡案件:
没有坏心思、没有坏行为,只是不懂法、太善良、轻信别人,最后把自己送进看守所。
再次郑重提醒所有怀集老乡:
刑事案件,黄金救援期永远是公安侦查前期!
不要拖、不要等、不要侥幸、不要觉得“小事会没事”。
一旦错过最佳介入时间,不利笔录固定、侦查证据定型,原本可以取保、撤案、无罪的案件,最后只能被判刑、留案底、影响终身。
家人一旦涉及刑案,不要盲目等待,更不要盲目自认有罪。
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梳理案情、固定有利事实、制定辩护方案,才是帮家人脱罪、轻判、平安回家的唯一正确途径。
懂法,才能守住自己和家人的平安。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在广东省(广州,佛山,肇庆,怀集)等地区的刑事案件,比如盗窃、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诈骗等,不用慌、不用乱找关系,可联系范杨娇律师,免费为您分析案情、给出初步应对建议,帮您少走弯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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