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柘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决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特种作业专业性强、风险高,作业过程易发生触电、火灾、爆炸等事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培训考核、无证上岗,安全操作技能不足,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欠缺,极易因违规操作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本案暴露出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未严格落实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来源:柘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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