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校园里,课间嬉戏打闹是青少年相处的常态,不过,一旦行为失度,极易引发意外伤害,也容易演变成家校纠纷。日前,天山路街道司法所依托“三所联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精准调处了一起未成年人意外伤害赔偿纠纷。
前不久,两名中学生在教室内玩掰手腕游戏,因嬉戏争执引发肢体冲突。不料,其中一名学生不小心击中对方佩戴的眼镜,造成镜片碎裂,眼睑被玻璃划伤。就医诊断后,伤者伤情较为严重。
于校方和家长而言,涉未成年人校园纠纷兼具情感性、社会性与法律性,处置不当的话,容易造成激化对立,影响校园与基层和谐。
事故发生后,双方家长高度重视孩子伤情,积极配合就医治疗。责任方家长也主动垫付部分医疗、配镜及营养相关费用,表达歉意。后续,双方就整体赔偿范围、费用标准、后续修复及精神补偿等问题认知差异较大,自行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家校矛盾僵持,存在升级隐患。
为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天山路街道司法所迅速启动“三所联动”,组建调解专班,同步开展事实核查、风险研判、法治释明与情绪疏导工作。
与此同时,受害方家长向天山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调委会第一时间受理该案,由专职人民调解员主持开展公开调解。
经梳理,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赔偿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界定上。受害方家长认为,孩子眼部受伤创口明显、存在永久性留疤风险;孩子身心受挫、学业受扰,相关诉求均基于实际损害与后续必要修复需要,诉求合理正当。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针对该案件法理争议杂的特点,调解专班采取“背靠背分梳+面对面合议”阶梯式调解模式,精准化解分歧。
对此,法律顾问依托法律法规开展释法,引导受害方家长区分“实际损失”与“预估损失”,并告知责任方家长理应正视损害后果、拿出调解诚意,积极履行监护赔偿义务。社区民警则立足校园平安、未成年人保护、邻里家校和谐角度开展情理疏导,避免矛盾久拖不决、反复拉扯,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心理影响。
经过多轮单独疏导,调解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面对面集中合议,结合伤情实际、票据依据、康复需求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提出折中调解方案,平衡双方权责与情理。
在调解专班的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款项结清后,双方就本起校园意外伤害纠纷再无任何争议,受害方不再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
协议签署当日,责任方已足额付清全部款项,调解协议高效落地、全额履约。后续调解员开展回访核实,确认款项全部到位、双方无任何异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天山路街道司法所表示,校园意外伤害纠纷的成功化解,既守住了依法维权的法治底线,又兼顾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家校情谊,有效避免了小纠纷演变为诉讼案件。今后,也将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人身损害维权等专项普法宣传,引导学生文明嬉戏、安全相处,强化家长监护责任,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纠纷,持续筑牢平安校园、法治社区基层根基。
图片来源于长宁区司法局、AI生成
记者:闫 漫
编辑:程 前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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