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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晚报)

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王团法庭通过巡回审理、就地调处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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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施工车辆在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强烈震动,导致马某房屋墙面、地面、水窖及院内牛圈等多处开裂,附属设施受损,房屋居住安全及使用功能受到一定影响。马某多次与该施工单位就房屋维修、经济赔偿等事宜沟通协商,但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马某诉至法院,同时要求对房屋受损程度及经济损失进行鉴定评估。

考虑到该案若启动鉴定评估程序,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鉴定费用,为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决定采用巡回审理方式,深入纠纷事发现场开展审理工作。审理过程中,法官实地勘验房屋受损现场,详细核查墙体开裂位置、破损程度,结合施工作业情况梳理案件细节,固定相关事实依据。

法官立足案件事实,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细致讲解财产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客观分析双方责任与利弊,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摈弃对立情绪。经过法官多轮细致调解、居中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马某房屋受损经济损失共计13000元,本次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目前,该调解协议已生效,涉案款项已履行到位。

审核:叶乐凯 李振文

编辑:刘沛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