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潍坊市人民政府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潍坊市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进出渔港未报告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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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海渔(渔政)罚﹝2026﹞32号显示,潍坊市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出渔港未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五十六条“船舶进出渔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并服从调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四条,潍坊市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万元。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