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兆新股份提问:“你好,公司在8月14日发布董事会通过简易定增发行方案(包括发行竞价,确定发行对象与价格等事项),根据规则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交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文件,逾期将不能走简易定增通道,至今已经远超20个工作日,公司是否撤销简易定增?”

针对上述提问,兆新股份回应称:“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相关进展情况请您以披露的公告为准。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