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泉市在职职工家庭困难
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啦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
申请按照什么流程?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起来看
困难调查摸底及申报建档对象
1.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的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及所在单位已破产、拍卖、分流安置的职工不在范围之内)。
2.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
申报困难职工家庭的条件及类别
(一)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家庭收入扣减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不高于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家庭收入扣减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不高于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三)意外致困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原则上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不高于务工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的困难职工家庭。该类困难家庭的主要致困原因不包括子女上学、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家庭刚性支出费用主要指医疗、教育的必需费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家庭人口变动及财产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拥有原购置价格超过10万元的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代步的机动车、三轮摩托车等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
6.本级工会结合当地实际认定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1.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供《龙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所需材料。除此之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不同材料:
①因学致困职工家庭,其子女应就读于幼儿园、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应提供本年度开学时所缴纳的学费票据或相关证明;
②因病、因残致困职工家庭,应提供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医药、护理等费用发票等;
③需提供家庭所有成员房产和机动车情况。
2.市总工会将对申报人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各项收入、财产等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申报时须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并签订《申报困难职工家庭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浙江省困难职工救助委托核对申请表》(附件4)。
申报方式
方式1:线上申报
☞ 进入“浙里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数字工会。进入首页后,找服务选择【困难职工帮扶】点击申报填写信息即可,完成相应的申报后待审核。
☞ 也可直接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
注意:完成线上申报后,申请人还需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的申报材料。
方式2:线下申报
☞ 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自愿申报,并提供书面申请报告、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自愿接受家庭经济信息核查和证明材料属实承诺书等。除此之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不同材料。
☞ 申报职工所在单位(企业)工会结合摸底调查情况,对申报职工的申报材料和有关情况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工会出具公示结果并在《龙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工会公章后及时与所需材料一并报上级工会进行审核。
☞ 乡镇(街道)、产业(系统)工会在收到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困难职工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工会公章后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复核。(经济开发区各建会企业报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审核后再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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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咨询电话
0578—7756525
龙泉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丨蔡雅琪
编 辑丨邱文君
责 编丨袁俊龙
终 审丨林 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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