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就不是诈骗?大错特错!
朋友找你借钱,主动给你写借条、按手印,看着特别正规,但是到期死活不还。你气不过去报案,叔叔说“有借条是民事纠纷”,这种情况怎么办?
想要突破“有借条就是民事纠纷”的壁垒,首先你要搞懂:民间借贷和借贷型诈骗的核心区别,根本不在于有没有借条,而在于借钱的时候,对方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简单说:借钱的时候真心想还,只是后期真没钱还不上,这是普通民事纠纷;但借钱一开始就压根没打算还,就是诈骗,和有没有借条没有关系。
非法占有的主观想法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我们可以通过三个客观证据,推定他的非法占有目的:
第一,核查借款用途是否造假。
对方借钱的时候说的是生意周转、项目急用、家庭应急,你要重点核对真实去向。
如果根本没有所谓的生意和项目,钱到手就直接拿去赌博、挥霍、还债,完全违背借款用途——这就是虚构事实骗钱的证据。
第二,核查还款能力是否造假。
借钱的时候刻意吹嘘自己有房有车,刻意隐瞒自己早已负债累累、资不抵债、多处逾期的真实情况——属于典型的隐瞒真相,佐证他一开始就没能力、也没打算还钱。
第三,看借款后的事后行为。
真心借钱周转、暂时还不上的人,会主动沟通、协商延期。
但诈骗的人,钱一到手就变脸,拖延推诿、拉黑消失、拒不沟通——这是非法占有目的最直观的表现。
这里再给大家纠正一个误区:
事前主动写借条、或者事后补借条,阻挡不了诈骗罪的成立。
只要对方借款的时候,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钱财的行为,诈骗就已经既遂了。
借条只是他用来掩盖诈骗事实、逃避刑事追责的幌子,既不影响定罪,也不会扣减诈骗涉案金额。
只要你整理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隐瞒负债、事后失联等等的证据,写好规范的刑事控告书,完全可以突破借条的表象,依法以诈骗罪立案,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倒逼对方全额退钱。
如果你正面临有借条却追不回钱、报案被当成“民事纠纷”推出来的情况,不知道怎么收集证据、不知道该怎么证明对方的“非法占有目的”,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可以委托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的被害人维权团队介入,我们会帮你梳理证据链条、撰写刑事控告书、指导你完成报案全流程
借条是借款的凭证,不是诈骗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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