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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慧自贸区)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推动绿色电力在各领域中的替代应用,助力地区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6年第二批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范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并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实现绿色电力消纳的电力交易行为(临港地区及临港企业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申报条件

1.在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除外)实施的,有利于降低本区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实施主体;且实施主体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

2.申报单位应遵守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导向且非IDC项目,完成节能主管部门要求的节能工作任务;

3.已获得浦东新区2026年第一批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补贴金额达100万元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4.申请补贴电量必须为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并在浦东新区内完成消纳的市外绿电,且申报周期内消纳绿电总量超过100万千瓦时。

申报材料

按申报通知要求填报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申报材料包括:

  1. 绿色电力消纳专项资金申报表

  2. 申报单位承诺函

  3. 绿色电力交易合同

  4. 电力结算相关材料

  5. 与申报补贴电量相对应的绿色电力消费凭证

  6. 申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批复、节能验收批复相关材料(如无请提供无需开展节能审查情况说明并经属地部门盖章确认)

  7.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能耗双控考核情况表(仅重点用能单位)

补贴标准

在申报范围内的电力用户单位,按照企业市外绿色电力使用量等场外溯源交易结算电量,补贴力度不超过0.04元/千瓦时,每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程序

(1)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浦易达”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pyd.pudong.gov.cn)进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

联系方式

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

卢老师

浦东新区发改委

唐老师

58788388-6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