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的郑女士婚后为了照顾孩子和老人,辞了工作在家做了八年全职主妇。丈夫在外挣钱,收入不算低,家里的房子车子也都是婚后置办的。如今丈夫提出离婚,郑女士心里没底:我这些年在家带孩子、操持家务,没挣过一分钱工资,离婚时是不是就净身出户了?这几年家务的付出,法律上能算数吗?像郑女士这样的困惑,很多承担了较多家务的一方都会有。本文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把离婚经济补偿,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家务劳动补偿,讲清楚。离婚律师孙常佳提醒清丰的朋友:家务付出有法律价值,别让付出默默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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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均为普法示例,人名均为化名)
一、法律规定
家务劳动补偿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条是民法典施行后的重要变化。在原来的婚姻法框架下,主张家务补偿以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为前提,实践中能主张的人很少。民法典删除了这个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无论夫妻采取共同财产制还是分别财产制,只要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都可以依法请求补偿。这一变化,让全职妈妈、全职爸爸和所有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人,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是两回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针对的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而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补偿,不要求对方有过错,只要一方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就可以主张。两者可以并存,但性质不同。需要说明的是,经济补偿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之外另行主张,体现的是法律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也是民法典倡导平等、和睦家庭关系的具体体现。
二、实务要点
1. 谁可以主张补偿。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义务的一方都可以主张,常见的是为了家庭放弃工作、全职操持家务的一方;也包括一边工作一边承担主要家务、照顾孩子老人的一方。判断标准是负担较多义务,而不是有没有工作。
2. 哪些付出算数。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操持日常家务等,都属于可以考量的事项。接送孩子、做饭洗衣、照顾生病的老人、打理家庭财务、支持对方事业发展,这些无形的付出,都是主张补偿的事实基础。
3. 补偿数额怎么定。法律没有设定固定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双方的收入差距、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确定。婚姻时间越长、付出越多、双方收入差距越大,补偿数额往往越高。实践中数额没有统一公式,个案差异较大。
4. 什么时候主张。经济补偿应当在离婚时提出,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由法院一并处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协商约定补偿条款。如果离婚时没有主张,事后单独要求补偿,可能面临主张困难,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5. 需要准备哪些证据。主张补偿不是嘴上说说,要有证据支撑:双方关于家庭分工的沟通记录、一方全职在家的证明、孩子出生和教育的记录、老人陪护的记录、家庭日常开支的流水、双方收入对比的材料等。证据越系统,主张越有力。
6. 补偿和财产分割不冲突。家务劳动补偿是在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之外,由一方对另一方另行给予的补偿,两者是两笔账。先分割共同财产,再谈经济补偿,不能以财产已经分了为由拒绝补偿。
7. 与离婚经济帮助有区别。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经济补偿看的是家务付出,经济帮助看的是生活困难,两者也可以并存。比如全职多年、离婚后暂时没有收入的一方,既可能主张家务补偿,也可能主张经济帮助,具体要看自身情况。
8. 家务补偿不因对方也有付出而当然否定。承担较多义务是一个相对判断,不是说另一方完全没有做家务就不能主张补偿,而是看哪一方负担了主要、较多的家庭义务。实践中,双方都工作、也都参与家务的家庭,只要一方明显承担更多,仍然可以主张,只是数额上会结合实际情况酌定。
家务劳动补偿的这些要点,也是离婚律师孙常佳在咨询中经常遇到的高频问题。
三、在清丰的实操提示
对清丰的朋友来说,主张家务劳动补偿要注意两点。一是平时留痕:全职在家的一方,可以把家庭开支记录、孩子成长教育的照片记录、老人陪护的经历、夫妻关于家庭分工的聊天记录都保存好;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家庭共同账户,让家庭开支有账可查,这些材料日后都是主张补偿的证据。二是程序上及时主张: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补偿条款和金额;诉讼离婚的,在起诉时把经济补偿作为诉讼请求一并提出,避免事后难以主张。对补偿数额分歧较大的,离婚律师孙常佳建议把付出情况逐项列明,谈判或诉讼都有依据。
另外,主张家务劳动补偿,很多当事人有一个误区,以为要证明自己付出比别人多才能要补偿。其实法律的标准是自己是否负担了较多义务,重点是把自己为家庭的付出梳理清楚,而不是和别的家庭比较。把照顾孩子、老人、操持家务的时间投入记录下来,把为支持对方工作放弃的机会成本讲明白,都能增强主张的说服力。经济补偿的数额与双方协商能力、证据充分程度密切相关,涉及金额争议较大的,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把家务付出的具体情况系统梳理,形成有说服力的主张。
另外提醒一点:家务劳动补偿的请求,需要有具体的事实支撑,空泛地说付出很多,很难得到支持。把每一年为家庭的投入记录下来,比如照顾孩子的时间、照顾老人的周期、为支持对方工作承担的家务比例,材料越具体,主张越有分量。如果协商过程中对方态度强硬、谈不拢,也不必急于让步,可以通过诉讼让法院对补偿数额作出裁判。
四、律师提示
离婚律师孙常佳提示,关于家务劳动补偿,有几点值得记牢。其一,民法典已经明确,家务付出有法律价值,全职带娃、操持家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这不是施舍,是权利。其二,证据要平时积累,家庭分工的记录、开支的流水、照护的痕迹,都是日后主张补偿的底气。其三,在清丰处理这类离婚,记得把经济补偿写进诉讼请求或离婚协议,别让这几年的辛苦付出在离婚时被一笔带过。
婚姻里的付出,不该因为离婚就被抹掉。清丰的朋友们,如果您正是那个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人,请记住:法律看得见您的辛苦。该主张的权利,要大大方方地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