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集中管辖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五年来,该院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执法司法协作,在国家公园司法保护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今年,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首个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哪些目标和举措?未来五年将如何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守护大熊猫国家公园?10月12日,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院长江海燕介绍有关情况。

江海燕说,今年是《生态环境法典》《国家公园法》实施第一年。该院制定出台《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规划(2026—2030年)》,提出6个基本原则、3项总体目标、6类具体指标以及10项工作措施,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以更加严密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规划》紧扣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坚持“全链条”打击非法猎捕、运输、买卖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纠治滥食野生动物恶习,从严惩处私挖滥采、毁林开荒等破坏动物栖息地行为,依法惩治违法引进、放生巴西龟、清道夫等外来物种破坏生态系统行为,切实将“生态保护第一”理念贯穿始终。

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回应民生关切。《规划》坚持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有机统一,依法妥善处理“动物伤农”、污染侵权、林权退出补偿等纠纷,积极探索与地方法院、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共享生态法庭”机制,助力构建更为成熟稳定、贴近群众的共享共治格局,一体推进国家公园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以更加系统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规划》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提出严格科学的生态损害修复要求,打造升级天府法务区、大熊猫国家公园南入口等生态环境修复(教育)实践基地,积极构建“预防-损害-赔偿-修复”完整闭环,让损害担责原则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最大限度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以更加科学的评价促推治理成效。《规划》坚持效果导向,设置案件审理、规则供给、群众满意度等20余项综合评价指标,涵盖司法服务、协同治理等多个领域,持续擦亮“熊猫绿盾”环境司法品牌,提升专业化司法保护水平,彰显司法参与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整体效果。

下一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将按照“夯实基础、重点攻坚、巩固提升”三阶段推进规划落实,用心守护“国宝家园”,为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