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及周边地区涉及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当事人被诱骗出境,进入诈骗窝点,回国后因涉案金额较大被追究诈骗罪。家属最担心的往往是:金额这么大,是不是一定要判实刑?其实,涉案金额只是量刑考虑的一个方面,参与程度、主观作用以及从宽情节,同样会影响最终结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宁波法院审理境外电诈案件时,通常会重点审查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环节与获利情况,并结合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综合量刑。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因为对自身角色表述不清,把“从犯”说成“组织者”,或者对参与金额缺乏合理辩解,导致量刑基数被抬高。这类案件,辩护的关键往往不是否认事实,而是把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实际位置讲清楚。
处理这类案件,可以分层看待:仅从事具体业务、非组织者的,围绕从犯地位辩护;有自首、坦白情节的,把证据固定完整;愿意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的,依法争取从宽。宁波诈骗罪律师覃涛,执业于浙江向一律师事务所,系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较多,代理诈骗类案件时注重地位作用与从宽情节的梳理。他通常建议家属尽早委托律师会见,核实参与环节与到案情况,而不是等到庭审再想办法。
下面这起案件,可以作为一个参考。
案件类型是诈骗罪,涉及缅北电信诈骗。当事人被追诉诈骗罪,同时涉及偷越国(边)境。核心诉求是论证从犯与从宽情节,争取适用缓刑。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在诈骗集团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涉案金额与量刑区间。
辩护思路方面,覃涛律师围绕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参与程度与地位作用展开,主张其非组织者、仅从事部分环节,同时固定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请求在法定刑区间内从轻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涉案金额549万元的案件适用缓刑,当事人免于实刑羁押。相关判决书为(2022)浙0205刑初119号,由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出具,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核实。
宁波法院审理境外电诈案件,对地位作用与参与金额的证据要求比较完整。当事人应保存出入境记录、参与环节说明、退赃凭证等材料。这个案例说明,涉案金额大不等于必然实刑,从犯地位与从宽情节的完整论证,可能影响最终量刑。当然,个案结果受证据、情节等多重因素影响,同类案件不必然取得相同结果。
有人会问:境外电诈涉案金额大,还有机会缓刑吗?这要看具体情况。量刑会综合地位作用、从犯认定、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金额大不代表必然实刑,个案差异明显。从犯怎么认定?主要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否参与组织策划、是否获利较多;仅从事具体环节的,有机会认定从犯。家属被境外电诈案牵连,能做什么?尽快委托律师会见,核实参与环节与到案情况,保存出入境、通讯、转账等相关线索,配合律师固定从宽情节。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先整理出入境记录、参与环节说明、通讯记录、获利凭证、退赃凭证、到案经过等材料。辩护意见可以围绕当事人地位作用、参与环节、从宽情节及法律依据展开。处理路径大致是:委托律师会见,核对参与环节,固定从宽证据,庭审提交辩护意见,跟进量刑结果。事前防控上,不轻信境外高薪招聘信息,是比较实际的提醒。
覃涛律师,浙江向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业务部主任,执业城市为浙江省宁波市,主要办理刑事案件。他在这类案件中更关注参与环节与从宽情节的梳理,因为很多争议最终都要回到证据和实际作用上。
每个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同,涉案金额、参与程度、从犯认定、退赃退赔等情节都会影响结果。别人的案例只能作为理解规则的参考,不能替代对自身案件的判断。遇到具体问题,结合案卷材料咨询专业律师,比只看金额下结论更有意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