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10月12日1版
旗帜
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
——摘自“十五五”规划纲要
乐昌市梅花镇坪溪村,坪溪河蜿蜒穿村,溪水叮咚,送来阵阵清凉。秋日清晨,村民张伯拿着扫帚细细清扫完门前路面,望着家门口一河清水,笑意盈盈:“现在日日水清路净,住着舒心又踏实!”
谁能想到,就在数月前,这条陪伴村民世代生活的坪溪河,由于河道管护不够精细,水面偶有零星漂浮的生活垃圾,靠近溪边时还能闻到些许异味,让人忍不住加快脚步。
梅花镇是红七军转战粤北的核心革命老区。1931年,红七军在此遭遇敌军重兵合围,将士们浴血奋战十余小时,奋力撕开战略突围通道。95年后,一场守护绿水青山、惠及老区人居环境治理的“新突围战”,在此悄然打响。
2026年1月,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检察机关起诉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公益诉讼。
“人居环境是和美乡村的底色,更是革命老区群众最真切的民生期盼,必须抓紧办结!”承办法官肖龙了解案情后,主动联系了检察机关、属地政府,一同深入坪溪村实地踏勘。
行走在河岸间,一处处隐蔽的细节逃不过肖法官的眼睛。河道里能看到前期清淤的痕迹,水面大体通畅,但沿岸几处排污口格外扎眼,水面浮起一层暗黄油花与细碎泡沫。
“不是没人动手清理,就是管一阵好一阵。”围上来的村民你一言我一语。
听着村民朴实的话语,肖法官心里已然摸清了症结:水面脏乱只是表象,实际问题是污水管网有短板,污水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
现场摸排结束,镇政府提出清淤打捞、铺设污水管网、阻断污水直排的治理方案,得到在场人员的一致认可。
在肖法官的办案理念里,一纸文书、一项判决从不是案件的终点,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修复效果,才是公益诉讼真正的意义。5月6日,肖法官再次联合检察官、镇政府工作人员重回梅花镇进行回访。
再次踏访坪溪河,变化肉眼可见。河道内堆积的生活垃圾尽数清空,流水通透清亮。可目光扫过两岸绿意茵茵的草坪,散落的塑料袋、易拉罐依旧突兀,瞬间暴露治理的薄弱环节。
这一刻,肖法官更加笃定自己的判断:短期整改能快速提升河道清洁程度,却守不住河畔的长久整洁。
“水体清了、垃圾少了,只是整改的第一步。”站在岸边,肖法官和同行人员交流心得,“想要彻底告别问题反弹,关键是让村民站出来、动起来,把守护河道、爱护村容变成日常自觉。”
检察官邓洁对此深表认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能只盯着整改眼前这一乱象,更要深挖背后的治理问题。”
依托梅花老区红色底蕴,传承当年红军军民同心、共建家园的优良传统,肖法官和检察院、镇政府工作人员就地商议,敲定了一套贴合坪溪河实际的管护方案。由党员带头示范,把环境积分激励、睦邻自治机制落到村里。
积分量化公示、邻里互助提醒,这些看得见的变化,悄悄改变着村民生活习惯。没人督促、不用动员,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捡拾岸边杂物、清扫庭院,守护门前清溪。
随着长效管护机制稳稳落地,坪溪河已然清澈、岸坡整洁有序,检察机关申请终结诉讼,武江区法院依法准许。
登高远眺,群山错落、溪河交织,地貌宛若盛放的梅花。一批研学学子正走进梅花战役临时指挥部旧址,聆听当年红七军依托南岭山地阻击敌军的故事。
“审理农村人居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只追求一案办结,更注重以常态长效管护机制,从源头上提升乡村的人居环境质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羊琴表示。
昔日硝烟弥漫的突围战场,今朝水清岸绿的和美乡村。伟大长征精神扎根这片红色土地,正滋养老区转型发展,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来源:人民法院报
韶关中院 武江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余淑娴
采写:吁 青 刘 昊 付慧敏
封面: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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