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路子,听着像天方夜谭,但你真把台湾地区那部所谓的“宪制性文件”翻出来,就会发现一个极其讽刺的事实:搞统一,在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框架下,反而是最“合法”的举动!
你仔细看,台湾地区现行的“宪制性文件”前言里写得清清楚楚,“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
什么叫“国家统一前”?意思就是这文件本身就在等统一那天。
国民党的党章里至今把孙中山供着当“总理”,孙中山一辈子讲“统一是中国全体国民的希望”。
蒋介石父子虽然败退台湾,但“反台独”这条底线一直咬得死死的。
所以你说奇不奇怪?国民党手里攥着合法的牌,却不敢打。
民进党手里什么法理依据都没有,反而天天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李登辉、陈水扁、蔡英文、赖清德这一路人马,在违法的道路上大胆张扬;国民党在合法的方向上,反倒始终缩手缩脚。
这条路要真走通了,剧本大概是这样: 国民党在岛内选举中重新拿回执政权,然后在立法机构推动相关法案,依据现有法律框架直接宣布两岸统一。
宣布之后,岛内激进“台独”组织必然上街闹事,个别地方可能出现暴力冲突。
这时候,关键的法律依据就出场了。
2005年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写得明明白白:当“台独”分裂势力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时,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
注意,这三种情形,任何一条被触发,都是国家启动非和平方式的法律前提。
但这条路径的精妙之处在于——当统一已经由岛内执政力量依法宣布之后,岛内如果还有人闹事,那就不是“台独”分裂势力的重大事变,而是一小撮暴徒在扰乱秩序。
大陆要做的,就不再是“攻台”,而是“平暴”。 这个定性,天差地别。
攻台,是对一个“政权”的战争行为。平暴,是对一国内部骚乱的维稳行动。这两件事在国际法上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有人可能会说,这太理想化了,国民党敢吗?
咱看看现实。今年4月,国民党主席郑丽文率团访问大陆,走了江苏、上海、北京三地,在中山陵前公开呼吁两岸团结共进。
国共两党最高层面对面坐下来,这是近十年头一回。国民党在立法机构拿着52席,是第一大党,民进党只有51席。
赖清德当了领导人,但在议场里是少数派,宪法法庭因为大法官人选被连续否决而处于停摆状态。
国民党真要推统一,在立法层面的操作空间是存在的。 可以先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或者直接起草专门法,把统一的时程、步骤、过渡安排都写进去。
有法条当底,宣布才有分量,不是空口白话。
这条路最大的价值在哪?在于它把“和平统一”从一个口号,变成了一套可以操作的流程。
而且你注意一个时间点。现在国民党在立法机构是第一大党,郑丽文刚率团访问大陆,国共两党恢复了高层对话。
如果2028年国民党真的赢回执政权,手里同时握着行政权和立法权,宣布统一的法律条件就基本具备了。
当然这条路不是没有风险。 国民党内部本身就不是铁板一块,有亲美派、有本土派、有保守派,郑丽文能不能压得住,是个未知数。
柯文哲的民众党在立法机构还有8席,蓝白合作能不能持续,也是变数。
说到底,中国有句老话,叫“名不正则言不顺”。 台湾地区那部所谓的“宪制性文件”,写的就是“国家统一前之需要”。你国民党依法宣布统一,是名正言顺。
你民进党搞“台独”,是名不正言不顺。可现实偏偏是反过来的——名正言顺的人不敢动,名不正言不顺的人天天在动。
这条路能不能走通,最终不取决于大陆,取决于国民党有没有这个胆量。
但至少从法理上讲,它是一条存在的路。
一条不需要百万雄师渡海峡、不需要导弹洗地、只需要岛内执政者拿起那支笔、签下那个字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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