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江欢因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黄浦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决定于2026年10月12日正式生效,相关处罚信息已按规定在海事局官方公示渠道公开,该违规行为及后续处罚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航行相关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江欢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32000158-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5*******4259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2 作出处罚机关黄浦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涉事主体江欢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5*******4259,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未保持安全航速(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3200015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作出该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作出处罚的机关为黄浦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此类公示,进一步强化通航重点区域的航行规则警示,督促相关航行主体严格落实瞭望、安全航速等航行要求,保障辖区水上通航环境的安全有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江欢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江欢,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蕲春县漕河电力街15号。
事件点评
本次黄浦海事局对涉事个人江欢作出的1万元处罚,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的常规监管举措。该处罚明确警示航运相关从业者,船舶进出管制、密集通航等重点水域时,必须严格落实瞭望义务、保持合规安全航速,可有效倒逼航运主体完善航行操作规范,规避通航碰撞风险,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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