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观山湖分局查处全市首起第三方监测机构数据造假案件。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生命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是科学开展环境管理、环境评价的重要基础。为持续规范第三方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观山湖分局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起第三方咨询机构编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环境违法案件,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严厉处罚,彰显生态环境部门对监测造假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一、“不到场”的监测,“编出来”的报告
2026年5月28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观山湖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督检查,对某公司开展核查,发现该公司在2026年3月承接某项目环境质量及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业务过程中,未到项目实际点位开展现场监测,使用公司周边点位噪声数据替代项目点位实测数据,同时在原始监测记录中编造现场监测工作人员信息,对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
二、依法“双罚”,形成强大震慑
经调查取证,该公司行为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三十二条“接受委托开展监测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规定。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五条,并结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对该公司:罚款10 万元
对3名直接责任人员:各罚款1 万元
从业惩戒:对个人处以5 年内禁止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
第三方监测机构数据造假隐蔽性较强,是生态环境监管的难点。《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补齐了监测领域法治短板,实现机构、个人“双罚”,通过罚款加从业禁止的组合惩戒,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三、守牢数据真实底线
本案警示各第三方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要压实主体责任,恪守执业诚信底线,如实开展现场监测、完整留存原始记录,坚决杜绝不到场监测、替换监测数据、编造人员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
下一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观山湖分局将持续强化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手段,坚持对监测数据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守牢监测数据质量关口,维护辖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市场公平有序。
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的“体检报告”,容不得半点“注水”和“造假”。(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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