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监委10月12日通报,广东省教育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罗伟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相应的退休待遇。其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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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报不只披露了罗伟其本人收受财物的问题,还写明他将应当由本人及子女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纵容、默许子女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以及利用职权或原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几项事实放在一起,指向的是公权力与家庭利益之间失守的边界。子女应自行承担的费用让他人支付,子女借本人职权谋私,亲属从职权或原职务影响中获利,都不能被当作普通的人情往来。通报同时认定他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

罗伟其曾任暨南大学副校长,2002年转任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2006年被任命为厅长。暨南大学2020年刊发的到访报道,已称他为广东省教育厅原厅长。今年2月4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其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次处分通报既提到职权,也提到原职务影响。这提醒党员干部,卸任后仍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把过去岗位形成的影响留作亲属谋利的资源。

除亲属问题外,通报还查明罗伟其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在院校设置、招生等方面为他人牟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从主动投案到被开除党籍,罗伟其案件进入了新的阶段。管住自己,也管住与自身职权相关的家庭利益,是掌权者应尽的责任。对已经卸任、退休的党员干部,纪律和法律同样有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