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监护人

不少家长因日常忙碌

忽略对孩子的陪伴与管教

造成监护缺位

极易让未成年人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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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法院“小彩说法”普法上新!

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

提醒广大家长:

家庭教育不是家务事

监护责任不可缺位

父母的陪伴与引导,是孩子成长路上最坚实的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切莫以忙碌为借口疏于管教,放任孩子接触不良信息、结交不良人员。让监护不缺位,守护未成年人向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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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山法院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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