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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猛犸新闻)

【#律师解读男子与2女子办婚宴百日宴#:虽不构成刑事重婚,但不代表行为没任何法律层面问题】10月12日,“男子与2女子分别办婚宴百日宴”一事引发关注。据新京报,一男子在贵州六盘水同一酒楼与一女子办婚宴,并与另一女子办孩子百日宴,引发重婚质疑。新京报记者从六盘水官方权威渠道获悉,吴某峰与孔某涵已登记结婚,其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未登记,百日宴不构成重婚;双方有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对此,@安剑律师事务所 @周兆成律师 接受@大象新闻 采访表示:重婚罪的认定门槛,远比大家想象的严格。法律上重婚分两种情形。已经登记结婚,又再次和别人领证,这是法律重婚。还有一种,已有合法配偶,又和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周边亲友都默认二人是夫妻,这才是事实重婚。 虽不构成刑事重婚,但不代表这名男子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层面的问题。在现任妻子的角度。如果能够证实,男方在婚前隐瞒了和前女友生子、长期同居的重大事实,妻子后续离婚时,可以主张相关损害赔偿。婚姻里的忠实义务,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隐瞒重大情感与亲子过往,会直接影响婚姻缔结,属于婚姻当中重大过错情形。 #男子与2女子分别办婚宴百日宴# 视频据新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