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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装修和物业费业务标准》全面执行,住房公积金新增装修、物业费提取业务,标志着缴存职工可用公积金“减负”住房开销,实实在在把民生红利装进群众口袋。

10月10日,在巩留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针对刚落地的新政,工作人员耐心细致为大家讲解办理条件、提取额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现场服务秩序井然、高效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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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居民第一时间赶来体验新政便利。刚购置新房的居民马金龙,专程来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对此次公积金新政连连点赞。

居民马金龙:“我最近刚买了新房,今天过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特别好、办事效率也高。听说现在公积金还能提取用来交物业费、装修房子,真的特别实惠,以后我也会继续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此次公积金新政大幅拓宽了提取范围,从原来6项提取业务增加至9项,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物业费提取两大惠民项目,精准缓解群众装修压力和日常住房支出压力。住房装修提取方面,缴存职工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疆内自住住房装修,单套房最高可提取10万元,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新房交房或办证5年内、二手房办证6个月至5年内、办证超10年的自住住房均可申请,同一套房装修提取间隔不少于10年,夫妻双方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办理。购房办理贷款时,还可同步申请装修提取,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率。物业费提取方面,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费,单人可办理一套住房,夫妻双方缴存最多可办理两套住房,年度提取上限2500元,不超过实际物业费支出。有公积金贷款且还款正常的职工也可申请,仅需留存3个月缴存额即可。

新政设置额度浮动机制,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让公积金资金使用更加科学灵活、惠民覆盖面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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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巩留县管理部业务员吴玉婷:“新政策将公积金提取情形从原有6种增加至9种,新增住房装修、物业费缴纳两项提取业务。我们将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有效盘活公积金沉淀资金,切实减轻群众住房消费负担,让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如今,随着更多惠民政策持续落地,我县住房保障服务愈发暖心便民,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融媒记者: 阿力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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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吕佳齐 冯 黛

●责编 朱 婷

● 审核 唐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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