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鹏友来开会
最近,舆论场冒出一个词“速成车”,让人想起了“速成鸡”。这两个词在其他国家很少使用,唯独在中国炒得很热,值得思考。我认为,涉及行业规范、社会认知的新概念,必须与真实情况吻合起来,不能听之任之,不能误导社会。
在我国,车辆上路,是有十分严格的审批流程的。车企必须将车辆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强制性技术检测,涵盖环保、安全等多方面性能,获取新车定型试验报告。只有走完这一步,车企才能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并获得许可。之后,车辆还要接受强制性认证,即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型式试验共进行62个检测项目的检验;初始工厂审查按附件4《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10个要素进行审查,监督审查每年进行一次,四年覆盖全部10个要素,第五年进行全部要素审查。
请问,车辆上路必须符合这些要求,怎么可能“速成”呢?
2005年版的《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规定,“电动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的总里程为相应燃油车辆定型试验规程中规定的可靠性行驶总里程的50%,即15000公里,这是当时的国家标准,按照这个执行是合法合规的。从2027年1月1日起,调整为“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所有新能源车型,可靠性行驶总里程全部要求不低于30000公里”,和燃油车执行完全一致的准入标准。那么,执行新的标准,也是合法合规的。
我认为,只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去做了,就不能使用“速成车”这个概念。只能用合规车与不合格车来区分。如果车企没有按规定进行道路实测、碰撞实验,一系列监管部门不会放行的。
当然,在车门、后视镜、音响、声控等方面增加创新性功能的,如果只搞模拟测试,没有实测,我认为是不合法、不合规的。是不是有这个情况,就按实际调查情况来判断。同时,模拟仿真测试手段是可以使用的,可以减少低重复物理实验,合理压缩时间与成本,但在哪些方面可以使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具体说,汽车上80%至90%的零部件可通过仿真看到设计结果,但关乎安全的最后一道实物验证关口绝对不能省略。这都需要法律来规定。事实上也都有法律规定。
其实,不让人放心的是“整车耐久性测试”,即在高温、高寒、高原等极端环境下,对车辆进行长时间的行驶测试,检验车辆在各种恶劣条件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这一环节并非新能源车企业会钻空子,所有车企都有可能钻空子。不过,这方面也是有法律规定和监管体系的。有人说,一些企业没有执行,那是执法不严问题,应该问责,与“速成车”不是一回事。
“速成车”概念法律内涵不清楚,监管尺度难把握,会被一些人滥用。这一提法还会引发外界误解——以为中国有特殊规定,未经过严格检测的车可以快速上市销售。这种误导是十分有害的。
上路的车,必须经过所有法定测试环节,必须经过强制性认证。测试不合格的不能上路,上路后检验不合格的,必须退出。这是基本法则。所以,不能使用“速成车”概念,只能使用合格车和不合格车概念,这才是科学的、严谨的,也是对公众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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