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被控诱导打赏案仍无进展,两千五百万金额与“单身”人设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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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拥有近两百万粉丝的九五后网络主播,因被指控以“单身”身份诱导三名已婚男性观众打赏,涉案金额约两千五百万元,目前正面临诈骗罪名的司法审理。

案件历经多次退回补充侦查,于今年两次开庭,尚未宣判。

据检方起诉书,被告魏莹自二零一九年起,利用主播身份筛选目标,绕过直播平台添加微信,向对方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以恋爱、暧昧为由,诱使邢某彬、郑某、丁某三人分别打赏一千五百万元、五百万元和五百万元。海南文昌警方于二零二二年九月立案,次年三月对魏莹刑事拘留,此后经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程序,二零二五年十月再次被捕并提起公诉。

案件在涉案金额认定上存在争议。魏莹家属称,两千五百万元系平台充值流水,经平台与公会分成后,魏莹实际所得约三百余万元。本案目前没有平台原始打赏数据,也缺少司法会计鉴定,平台方面告知打赏明细已超过保存时限,无法查证。退赔方面,魏莹已向郑某、丁某各退赔十五万元,两人出具谅解书;邢某彬曾于二零二三年出具谅解书,二零二五年三月撤回,直接导致魏莹再次被逮捕。

今年七月,魏莹家属向上海警方报案,控告邢某彬涉嫌敲诈勒索、诬告陷害,警方已接收材料。一段录音中,“榜一大哥”提出“赔两千万再陪我睡一年”,使案件事实争议进一步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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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指出,主播的婚育情况并非直播中必须披露的信息,若无主动编造人设、明确作出恋爱承诺,通常难以构成刑事诈骗。在已有判例中,主播往往会设置“刷到指定金额可确立关系”等交易条件。

此案判决结果,预计将对直播打赏类案件民事与刑事的界限划分产生影响。目前同类案件处理标准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