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不领证、不公证,很多老人觉得搭伙过日子最自由。

但你不知道的是,不领证同居在法律上叫非婚同居,一旦出事,你的房子可能真归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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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同居期间共同还贷,对方有权分增值部分。

你有一套房在还贷款,再婚后对方跟你一起住,偶尔帮着还几个月房贷。

如果以后分开,对方可以主张共同还贷并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

哪怕只还了三个月,法律上也有依据。

第二种:对方在你房子里出资装修、改建,分手时可能主张添附价值。

阿姨拿了几万块把你的老房子重新装修了,装完你们感情好了还好,万一闹掰了,她可以主张添附价值要求补偿。法院可能支持。

第三种:你把对方名字加进去了。

有些老人为了表示诚意,同居期间把对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

一旦加了,不管有没有领证,对方就是共有人。

想去掉名字?得对方同意,对方不同意就只能打官司。

第四种:你走了以后,同居伴侣以事实婚姻或扶养关系主张继承。

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

但如果对方能证明长期共同生活且你生前由她照顾,她可以以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为由主张适当分得遗产。

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法院可以酌情判给一部分。

怎么保护自己? 三条路:

第一,领证+婚前财产公证。

最稳妥,白纸黑字写清楚。

第二,不领证但签同居协议。

约定财产归属、生活费用分担、分手后如何处理。

虽然不如公证有强制力,但法院会参考。

第三,立遗嘱。明确你的房子给谁,排除同居伴侣的继承权。

别觉得谈钱伤感情。不谈钱,最后伤的是你自己的血汗。

网格员阿岚,在社区听了一千个家庭的故事,想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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