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九年,北京城,刑部主事刘光第给家中写信,提到留京带着家眷,每年“非六百金不可”。这里的“金”,指的是白银。六百两听起来不少,可放进京城的日常生活里,却未必称得上宽裕。

这笔账,不能只看朝廷发多少俸禄。京官住在京师,身份体面,实际收入却常常赶不上开支。房租、粮食、取暖、衣服、仆役、人情,样样都要银子。若逢婚丧节庆,还要准备礼物,稍有疏忽,便可能被视为失礼。

清代京官最难受的地方,是“俸禄固定,物价和人情不固定”。六品、七品官的法定俸禄并不算高,官员还不能像普通百姓那样精打细算到极致。进衙门要穿官服,拜见上司要讲礼数,逢年过节也不能两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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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笔记中,京城米价常以每石二两多银子计算,具体数字因年份和地区而有差异。两间简陋住房,一年租金也要数两。若一家四口过日子,仅粮食、柴薪和油盐,便会吞掉相当一部分收入。

刑部主事锡彬的日常,颇能说明问题。他家中上下四人,早晨吃馒头,配葱、酱和小菜,花费极为节省。按当时钱银折算,他一家一年的伙食费大约二十两上下,但这只是吃饭的钱。

有人问:“既然俸禄有六十两,怎么还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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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复杂:“俸禄管吃饭,杂费管做人。”

这句对话虽短,却点出了小京官的窘境。住房、衣物、炭火、看病、往来礼节,哪一样都不能完全省掉。若没有家中接济,年支出达到一百两,只能算是勉强维持。

张之洞在奏疏中说,京官即便十分节俭,每天也要用一两银子,一年三百余两才能勉强自给。这不是在计算奢侈生活,而是在说明一个有身份的单身或小家庭官员,维持基本体面需要多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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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两,可以看作京官的温饱线。住处不会太好,饭菜谈不上丰盛,衣服要反复穿用,人情往来也只能量力而行。官员若在京任职时间较长,偶尔得到外地同僚的馈赠,日子才会稍微松动。

真正达到“小康”,门槛大约在六百两左右。这里的“小康”,不是富贵之家,而是能够租一处像样的院落,养一两个佣人,出门办事偶尔雇车,逢节送礼不至于过分寒酸。

刘光第所说的六百两,正是这个层次的生活账本。家眷在京,住房和仆役支出明显增加,衣食也不能完全按照单身官员的标准来算。即便如此,饮食穿戴仍要克制,离锦衣玉食相距很远。

曾国藩的经历更能看出其中压力。他在翰林院任职早期,一年支出曾达到八百两。曾家并非没有家底,但京城用度不断,收入又不稳定,债务因此逐渐累积。后来担任乡试主考官,获得较多收入,才有条件慢慢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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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官阶并不能单独决定生活水平。同样是小京官,有人出身富裕,家里能够汇银;有人来自普通家庭,只能靠俸禄过日子。前者六百两仍显紧张,后者一百多两便可能要处处裁减。

至于年支四五千两甚至上万两,那是高级官员、宗室和权势人物的账目,不能拿来代表普通京官。把这些数字套在六品、七品官身上,便会失去实际意义。

因此,清代小京官若以小康为标准,一年准备六百两银子,才算有基本的生活余地;三百两只能维持温饱;一百两上下,则要靠节衣缩食和家人帮衬。朝廷给的是官位与俸禄,京城生活要付出的,却远不止账面上的那几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