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舞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判决结果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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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妻子,撞破不堪一幕
2026年5月12日晚9点多,张某因怀疑妻子赵某出轨,驾车尾随前去上夜班的妻子。途中,他发现妻子与男子刘某停在一辆汽车内,二人正在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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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这一幕,张某情绪彻底失控。他拿出破窗锤,先后砸碎车辆左侧前后车窗。当刘某准备驾车离开时,张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多次刺向对方胸部。
经司法鉴定,刘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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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赔偿、谅解,法院这样判
案发后,张某留在现场等候民警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张某家属主动与被害人协商,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审查起诉阶段,张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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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二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同时,被害人对矛盾激化存在重大过错,量刑时予以考量。但张某持械伤人,酌情从重处罚。张某系初犯,综合全案情节,依法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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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舞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网友吵翻了
判决一出,网友观点两极。有人认为:“出轨有错,但持刀伤人性质就变了,判得没毛病。”也有人感慨:“一时冲动,两个家庭都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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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醒
遭遇婚姻背叛,愤怒可以理解,但暴力绝不是出路。持械伤人,轻则赔钱获刑,重则家破人亡。合法维权、理性处理,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文中人物均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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