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公司公告了增持计划,虽然公司公告的增持计划比例远小于二股东减持规模,但这也是广大投资者乐见的。我想问的是:为什么公司不能够遵守证监会关于“稳定市场、减少冲击、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将二股东符合减持规则的竟价交易部分和公司的竞价交易回购计划结合起来,改为大宗交易?这样既减少了对市场的冲击又便捷高效,还模范地遵守了证监会的规定。谢谢!

董秘回答(北摩高科SZ002985):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我们会认真考虑。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