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0 月 13 日消息,北京警方 10 月 12 日晚通报 3 起造谣博眼球典型案例,一男子制作虚假截图、标注贩毒人员车辆为某品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例一:周某(男,46 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编造内容为“某河域多名游泳者死亡”的谣言信息,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传播扩散,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周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例二:龚某(男,24 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招揽生意,利用 AI 工具制作某法制节目虚假截图,将一贩毒嫌疑人驾驶车辆,以字幕形式标注为某品牌汽车,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传播扩散,误导网民关注和讨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龚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案例三:郭某(男,50 岁)、常某(男,51 岁)为博取流量、获得行业关注,编造“某科技公司多人被带走”的谣言信息,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传播扩散,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郭某、常某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IT之家附警方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编造并发布不实信息的方式博取关注、吸粉引流、谋取私利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网络言行,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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