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印发《关于实施品质电商“五优”行动的通知》,明确将大力培育品质电商,推进质量标准、产供链效能、用户体验持续升级,打造“品质供给、品质服务、品质消费”良性循环。
组织电商平台“品质推优”。 通知要求,加强品质电商主体培育,用好展会活动等平台,组织电商平台聚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公开发布承诺和行动计划,发布平台质量治理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辐射带动和质量科普作用,培育一批诚信经营的品质标杆平台。推动平台规则向优转型,督促电商平台依法依规开展平台规则制定和修改,规范规则执行行为,优化商品展示、推荐和营销活动机制。建立全链路品控体系,引导电商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线上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深化政务数据核验赋能,推动电商平台使用诚信服务商提供的电子认证服务。
支持各类商家“品质创优”。 通知提出,提升商家品质运营能力,深入开展电子商务惠民惠企活动,做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面向中小商家举办定制化培训,开发公益性品质电商课程。创新发展电商消费品牌,构建品牌库、孵化库等分级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增加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供给,深化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赋能品质商家市场开拓,开展“电商+产业带”培育行动,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推动人工智能与电商深度融合,开展“产业电商惠企对接”。
便利消费主体“品质择优”。 通知明确,构建品质消费活动矩阵,办好“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网络促消费活动,围绕“618”“双11”等消费节点加强指导与规范。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品质消费场景,支持建设集展示体验、交易、服务于一体的品质消费体验中心,鼓励线上品牌商到线下开设实体店,推动电商平台、仓储物流、驿站及快递箱(柜)服务商整合资源,深化统仓共配协同,提升物流履约能力和配送时效。强化消费引导与金融服务,引导扩大绿色、健康、数字、智能等优质消费,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规范合作,丰富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
引导丝路电商“品质争优”。 通知提出,构建电商出海良好生态,定期开展电商出海座谈调研,加强出海行为规范引导和反垄断合规指导,推动出海平台建立“品牌+品质”双重审核机制和产品溯源体系。培育推广“丝路云品”品牌,组织电商平台和品质商家积极参与“丝路电商惠全球”活动,推广非洲好物、东盟好物、上合云品、买在金砖等系列品牌,创新“国家馆+直播”渠道。推动电商领域高水平开放,深化“丝路电商”多双边合作机制,深化一单两报、电子提单、跨境身份认证等成果落地,推动合作从“商品出海”向“规则衔接”升级。
强化规范标准“长效护优”。 通知要求,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开展电商标准惠企行动,加快品质电商相关标准研制,加强标准宣贯与实施监督。协同整治无序非理性竞争,加强电商领域监督执法,纠治电商平台“自动跟价”“全网最低价”等无序竞争行为,规范平台佣金抽成、商家评级等规则,打击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电商平台与中小商家对话沟通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组建全国性电商行业组织,加强与消协组织协同联动,发挥各级电商行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制定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发布诚信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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