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参保职工:

根据《河北省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2026年)》相关要求,现面向定点零售药店发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白名单正面清单内的,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支付,白名单正面清单外的以及负面清单,不予支付。望各定点零售药店、广大参保职工周知。

一、正面清单

(一)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在零售药店销售,并且与治疗密切相关、医疗属性强、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

1.药品类:包括国药准字H(Z、S)、国药准字H(Z、S)C、国药准字H(Z、S)J、国药准字B、国药准字C批文的药品;中药饮片(包括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不予支付、单方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被列入“二、负面清单”的除外)。

2.医疗器械类:体温计、血压计、血氧仪、血糖仪、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动态血糖仪)、制氧机、雾化器、无创家用呼吸机、医用充气气垫(防褥疮床垫)、颈椎固定器、固定支具(关节扭伤、脱臼、骨折、术后、颈椎牵引等外固定用)等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棉签(棉球)、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以及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碘伏帽、注射器、导尿管、造口护理袋、医用防护服、隔离面罩、隔离眼罩等医用耗材;血糖试纸、早孕试纸、经国家批准用于个人自测的病原检测试剂等体外诊断试剂;助行器、拐杖、轮椅、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等康复辅助医疗器械以及按照医疗器械批准的医用动力外骨骼机器人等。

(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上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特医食品临时码Q03000000”结算)。

(三)获得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医用酒精、医用碘伏、医用双氧水以及主要成分为酒精、碘伏、双氧水的医用消毒用品、医用棉签(棉球)等。

二、负面清单

(一)保健品:具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的。

(二)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批准但生活功能为主、医疗属性不强的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牙膏牙刷牙线、生活用品、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设备、智能穿戴设备(如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手链、智能项链、智能戒指、智能耳环等)以及主要用于体育健身、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器械耗材。

(三)米、面、油(包括按中药饮片批准的),不含特医食品。

(四)按中药饮片批准,但单方售卖的八角茴香、小茴香、肉桂、花椒、生姜、黑胡椒、蜂蜜、草果。

(五)未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其他产品,但符合正面清单第(二)(三)项下的情况除外。

来源:秦皇岛医疗保障

编辑:崔婷婷 编审: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