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楚雄开发区庆噶图书店(个体工商户)列为共同被告,相关案件将于2026年11月16日14时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涉及文化作品网络传播权益的争议,相关主体的经营合规性与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将在庭审中得到进一步厘清。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楚雄开发区庆噶图书店(个体工商户) 案由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6 14:0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3118法庭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3959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朱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的主体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营文化类作品策划、传播相关业务,本次纠纷围绕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益边界展开,目前公开信息暂未披露涉案作品的具体名称与争议涉及的相关金额,案件定于2026年11月16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3118法庭进行审理,该案也将为互联网环境下文化作品传播的权益保护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新东方大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窦中川,所属行业为文艺创作与表演,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231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北京神州数码大厦)8层-02。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20002019-08-08
点评分析
本次新东方大愚文化发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维权诉讼,是其对自身核心文化作品权益的合法主张。案件厘清权益边界后,既可为公司后续业务合规运营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也能为同行业互联网版权保护提供参考,进一步强化其主营文化传播业务的权益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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