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赔1000元。买到过期食品,除退款外可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算。
普法内容
一、1000元是怎么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也就是说,三块钱的过期面包,索赔时也按一千元计算。
二、找谁赔、赔几份
超市、便利店、网店销售过期食品,属于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直接找他们索赔,不必先去找厂家。同一笔消费,既可以要求退还货款,也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两者并不冲突。网购的,可以要求平台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和联系方式,平台不能提供的可向平台主张。
三、三步拿到赔偿
第一步,固定证据:保留原包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照片、购物小票或电子订单、支付记录,最好把商品、日期和小票拍在同一张照片里。第二步,先与商家协商,明确提出退款加一千元赔偿;协商不成的,向12315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第三步,仍不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小额案件可走小额诉讼程序,成本并不高。
四、两个要避开的坑
一是标签瑕疵例外:如果只是标签、说明书有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瑕疵,不适用惩罚性赔偿。二是索赔要有真实的消费事实,证据留存要规范,不能靠拼凑、摆拍取证,否则容易被认定证据不足。
常见问题
问:要吃到有问题才能索赔吗?
答:不用。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本身就构成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只要有购买事实和过期证据,就可以主张退款并索赔一千元。
问:商家说赔十倍,我说一千元,谁对?
答:两者取高。法律表述是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增加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买得少时按一千元更有利,买得多时按价款十倍计算更有利。
问:小票丢了还能要吗?
答:能,但难度大。电子支付记录、外卖订单、商品照片、门店监控都可以用,尽量把商品、生产日期与购买凭证一起固定下来。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行为的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本期律师
王婷婷|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解决与公司法律事务部核心骨干律师
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深耕郑州及全省民商事、侵权维权一线多年,熟稔本地法院裁判尺度与保险理赔实操规则,累计承办数百起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件,擅长破解格式条款陷阱、证据零散弱势等维权难点。
擅长案件:保险合同纠纷(车险、意外险、医疗险、责任险理赔争议,免责条款抗辩、无理拒赔与低价压赔)、商事合同与财产纠纷(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合伙投资、欠款追索)、医疗与人身侵权纠纷、劳动争议(无合同无社保、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确认)。
普法启示
1. 买到过期食品,退款之外可按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主张赔偿。
2.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法律直接按一千元计算。
3. 保留原包装、生产日期照片和购买凭证,这是最核心的证据。
4. 协商不成打1231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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