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各省移动套餐/加包有效期大变样:长期有效全部改成三年有效(若双方无异议三年一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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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审计:
运营商终于又明白了一个常识,什么是合同。
①甲方和乙方签的合同,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甲方可以终止,乙方也可以终止。如果违约终止,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合理的违约金,且只需要支付合理的违约金。谈不妥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②万年合同不应该出现,变化如此快的通信服务行业,合约不应该超过三年,无论是手机,还是宽带。三年是什么概念?两个三年,用户从2G用户变成了4G用户,从3G用户变成了5G用户,宽带从100M变成了1000M光纤,且平均月费基本没变。
③历史上的万年通信服务合同,能留下来的,只有两种,坑用户的和坑运营商的,且后者居多。因为用户发现太坑了,可以换套餐,甚至可能直接放弃号码,这时签万年合同的运营商通常不能追究用户责任。
④靓号是个怪,只要通信主管部门不承认靓号价值,这个问题就无解。二十年条款的解释有点牵强。二十年前,3G牌照还没发放,每百人有手机号30个,每月人均流量几MB,二十年后的今天,每百人有手机号超过130个,5G用户占比达到70%,月户均流量超过20GB。靓号为什么能拍卖呢?拍卖后运营商应不应该配合过户呢?通信主管部门应该给个说法。
⑤即使号码可以转让,套餐也不一定能转,因为涉及合约主体变更。例如,某大学生签的校园套餐,可以转让给他爷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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