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日照公安交管坚持线上巡查+线下严查
精准打击+源头管控相结合
持续重拳整治摩托车“炸街”扰民
近期查处多起
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近日,交管直属大队
连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
反映文登路、泰安路路口周边路段
车辆行驶轰鸣声刺耳
接到群众举报后
执勤交警迅速出警
通过摸排调查
精准锁定违法嫌疑人及涉案车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
田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其为追求“酷炫”行驶效果
私自对摩托车排气系统进行了非法改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普法教育
并依法对田某作出相应的处罚
案例二
近日,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
有市民在网络平台发布改装摩托车行驶视频
刻意炫技
博取流量
针对该线索
交管直属大队法制中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
坚持“见人见车、追溯源头”原则
精准锁定视频发布人马某
经民警耐心劝导教育
当事人主动配合交出涉案车辆
民警现场对当事人普法警示教育
细致剖析非法改装、驾驶无号牌电动摩托车
无证飙车的违法后果
并依法对马某作出相应的处罚
“飙车炸街”的危害
1.改装排气系统:擅自改变发动机的排气系统,会产生大量噪声,干扰其他车辆驾驶人的注意力,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较大影响, 还会加大尾气排放、加重环境污染。
2.改装悬挂系统:改变悬挂系统主要是更换减震器和悬挂结构感强化,将减震器加高,造成车辆离地间隙增大,车辆转弯时极易引起车辆侧翻事故。
3.改装车灯:将车灯换成各种蓝光、苍白光、双色灯泡,夜间行车时,将影响对面驾驶人的视线,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4.加装尾翼:安装不牢固将会在行驶中脱落造成危险。
法条科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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