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0月12日讯 近日,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鲁烟招)应急罚〔2026〕69号】,招远市北截金矿有限公司因存在两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合并处以罚款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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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两类违法事实:一是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是矿山企业井下采掘作业,违反探水前进相关规定。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共计罚款4万元。

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同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14号第B档、第324号第A档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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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非招远市北截金矿有限公司2026年首次受到应急管理部门处罚。今年9月2日,该公司也曾收到招远市应急管理局罚单,决定书文号【(鲁烟招)应急罚〔2026〕91号】。违法事实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招远市北截金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9月0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辛庄镇北截村东,法定代表人为李志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