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英国高等法院就轰动中英的钱志敏非法集资洗钱案,作出了一项决定巨额资产归属的关键裁决。
主犯钱志敏因洗钱罪被判11年8个月监禁,可这纸判决远远填不平12.8万中国受害者的损失。
当年被卷走的近430亿非法集资款,早已被兑换成6.1万枚比特币,而这笔钱的归属,英国法院给了极其特殊的宣判。
430亿骗局的跑路与落网
2014年,作为一家科技公司老总的钱志敏,靠着“互联网金融”的风口。
把“金融科技”“加密货币”“智能养老”这些时髦概念包装在一起,推出了“蓝天一号”“有利有币”等十多款所谓理财产品,给投资者画下了100%到300%收益的大饼。
靠着高息诱惑和熟人传播,这场骗局仅用三年就迅速席卷了全国31个省区市,将近13万人把积蓄投了进来,累计募资规模超过430亿元。
入局的人里,大多是对区块链、虚拟货币没什么概念的普通人:
有人投了一辈子攒下的养老钱,有人凑了给孩子准备的学费,还有人觉得“稳赚不赔”,拉着亲戚朋友一起往里投。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本质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靠后来人的钱填前面的窟窿,资金链断裂是迟早的事。
2017年,眼看着盘子要撑不住,钱志敏直接选择了跑路。
她提前把大量赃款兑换成比特币,拿着伪造的圣基茨和尼维斯护照离境,辗转多个国家之后,用“张亚迪”的假身份潜入了英国。
中国警方当时已经立案追逃,但远隔重洋,钱志敏在英国反而过上了极其奢靡的生活。
英国警方后续调查显示,她一落地就租下了伦敦北部汉普斯特德的一栋豪宅,月租金超过1.7万英镑,光一年的房租就抵得上普通中国家庭好几年的收入。
她的暴露不是因为跨境追捕,而是栽在了帮她洗钱的同伙手里。
一个叫简雯的华人女子,原本只是在伦敦中餐馆打工的普通人,忽然开始大手笔买豪宅、名表、珠宝,消费反常得离谱。英国警方顺着这条线索往下查,才挖出了背后真正的金主钱志敏。
2024年4月,钱志敏在英格兰北部的约克被捕,警方当场查扣了约6.1万枚比特币,这也是英国历史上单次规模最大的加密货币查扣之一。
2025年11月11日,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作出判决,钱志敏洗钱罪名成立,判处11年8个月监禁,法官当庭直指她是整个犯罪的策划者,动机“纯粹是贪婪”。
同案的简雯和林成福分别获刑6年8个月和4年11个月。
当时很多人以为案子就此尘埃落定:坏人坐牢,赃款追缴,受害者等着退钱就行。但没人想到,刑事判决只是开场,真正的巨额资产争夺,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帷幕。
藏着百亿资产的算计
这场争夺的核心,就是那6.1万枚比特币的增值部分。
根据财新的报道,钱志敏当年买入这些比特币的均价大约是每枚2815元人民币,到2026年10月,单枚价格已经涨到了56万元左右,翻了将近200倍。
换句话说,当年的赃款投入,现在变成了340多亿的数字资产,翻出来的收益,比当初整个骗局的募资额还要高。
英国高院这次裁决的核心争议只有一个:中国受害者对这批比特币的财产权主张,到底该按中国法律判断,还是按英国法律判断?最终法院给出的答案是——适用中国法。
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会觉得,适用中国法是对中国司法的尊重,是好事。但恰恰相反,这五个字是整个资产争夺里最精准、最锋利的一步棋。
要明白其中的门道,只需要搞懂两个法律概念:物权和债权。
如果按英国法律审理,受害者可以依据“推定信托”“财产追踪”这类规则,主张这些比特币是“自己的赃款转化来的资产”,对比特币本身享有财产权。
说白了就是,你的钱买了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就是你的,它现在值多少钱,你就有权按比例分多少钱。
比特币涨了200倍,受害者就能分享这200倍的增值收益。
但一旦适用中国法律,在英国这套个人民事追索程序内,权利性质发生重大变化。
在中国民事合同层面,非法集资的集资参与人一般属于债权人,仅有权主张返还本金及利息;债权人身份在英国 POCA 规则下,无法依托英国推定信托规则直接主张比特币物权。
也就是说,受害者很难通过英国这套个人索赔程序,拿到比特币的增值收益。但这不代表中方通过刑事司法协作追缴赃款及其增值的路径就此关闭。
一个是分增值后的整块蛋糕,一个是只还当初的欠条,两者之间差了几百亿人民币的真金白银。
更耐人寻味的是双方的立场。
在2026年7月的听证会上,代表中国受害者的律师团队,拼命主张适用英国法,就是为了保住物权主张,尽可能帮受害者多挽回损失;而英国检方反而坚持应该适用中国法。
英国检方为什么这么“好心”帮中国法律说话?答案其实很现实。
一旦适用中国法,受害者就从“比特币的权利人”被降格成了普通债权人,对这批被扣的比特币失去了直接的财产主张权。
这样一来,这批比特币就更符合英国《2002年犯罪所得法》里“可供没收的犯罪所得”的定义。
而按照英国的相关规则,如果最终没有合法权利人确权成功,被没收资产的收益会按规则,50% 拨付办案执法机构,50% 归内政部。
嘴上说着尊重中国的法律,实则专挑对自己最有利的条款来用,把几百亿的增值收益顺理成章地截留下来。这不是什么司法中立,这是把法律当算盘打。
13万受害者,连参与维权的都不到13%
比拿不到增值收益更残酷的是,就连“本金加利息”这个结果,也不是所有受害者都有机会争取。
据财新报道,英国的民事追索登记窗口在2026年5月22日就已经截止,最终完成登记的中国受害人只有约1.6万人,相比全案12.8万名受害者,占比还不到13%。
剩下的十几万人,有的是根本不知道境外还有这么个索赔程序,有的是不懂外语、看不懂复杂的跨国诉讼流程,有的请不起动辄天价的国际律师,还有的对境外司法根本不信任,直接选择了放弃。
就算是这1.6万个挤进了索赔程序的受害者,按照现在的裁决结果,能指望的也只有本金和利息。
而跨境追赃的漫长过程里,律师费、诉讼费、资产处置费各种成本都要从涉案资产里扣除,最后能拿回多少本金,其实还是未知数。
BBC曾经采访过一位姓余的受害者,这场骗局直接导致他家庭破裂、婚姻解体,他说当初全指望这批比特币能让他们“拿回一点失去的东西”,现在看来,这个希望已经越来越渺茫。
中方的态度一直很明确:13万名受害者有权获得赔付,中方有追讨的权利,不会坐视不管。
2025年10月,天津市河东区公安分局就曾通报,公安机关一直在与英国执法机关开展跨境追逃追赃合作,尽全力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
但现实的困难也明明白白摆在眼前:中英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两套法律体系差异巨大,虚拟货币的定性、跨境确权、价值认定,每一项都是世界级的难题。
再加上比特币本身匿名、易转移、跨境流转快的特性,一个冷钱包就能装下几十亿资产,一笔交易几秒钟就能转到地球另一端,等执法机关反应过来,钱可能已经转了十几手、洗了好几轮了。
这场跨境追赃的仗,注定是一场持久战。
说到底,钱志敏案最该给普通人提的醒,从来不是比特币涨了多少,而是高息骗局的代价有多沉重。
当有人跟你许诺100%、300%的稳赚收益时,你别光算自己能赚多少钱,得先想想最坏的结果:如果平台崩了、骗子跑了、钱换成虚拟货币流到了国外,你还能剩下什么?
没有担保,没有抵押,没有跨境执行的保障,你唯一的指望,是别国的法院能大发慈悲。而现实一次次证明,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司法善意上,往往是最不靠谱的事。
430亿赃款,13万个家庭,200倍的涨幅,和一笔至今看不到全额追回希望的账。这不仅是一场骗局的教训,更是给所有普通人敲的警钟:你盯着别人的高利息,别人早就盯上了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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