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菱扬光L敢为司机撑腰#

妥妥的人生赢家呀!贵州六盘水,一男子与2名女子同一天在一家酒楼办酒席,楼上百日宴、楼下婚宴,被质疑重婚,相关视频直接冲上热搜,目前,据有关媒体报道,当地官方也做出了回应:不构成重婚!网友却不买账:这都还不算重婚吗?到底怎么判定重婚

据红星新闻报道称,10月11日,网民称一男子在同一酒楼与一女子办婚宴,并与另一女子办孩子百日宴,引发重婚质疑。

10月12日,承办酒席的商家称,事发10月9日左右,两场酒席合同分别是两家人签约,当天有纠纷,工作人员报警,酒席办完、账已收清。

从六盘水官方权威渠道获悉,吴某峰与孔某涵已登记结婚,其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未登记,百日宴不构成重婚;双方有经济纠纷,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新京报)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追问:这家伙太狂了,与前女友育子,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果是那就是重婚,这个判断有证据吗

还有不少网友吐槽:没登记就不算重婚 ? 那也是诈骗吧 ? 两个女的当事人知不知道男的有外遇 ?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第一,不少网友提出:两人都生了孩子,这不就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应当认定重婚,关键要看证据。

首先,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重婚罪只有两种情形:一是法律重婚,有合法婚姻,再次登记领证;二是事实重婚,已婚一方,与他人长期稳定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相称,周围亲友都认为二人是夫妻。

生了孩子不等于事实重婚,认定重婚核心要看是否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同居。仅仅生育子女、办百日宴,不等于“以夫妻名义”。百日宴只是庆祝孩子出生的仪式。

也就是说,目前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吴某峰和前女友对外宣称是夫妻,因此官方认定不构成重婚。

当然,如果后续女方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二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二,很多网友疑惑:没领证就不算重婚?那算不算诈骗?

首先,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

重婚和诈骗是两个独立罪名。如果男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欺骗前女友,以结婚为幌子,骗取对方大额钱财,就可能涉嫌诈骗。

所以说,没有登记结婚,不等于完全无责,有可能涉嫌诈骗,要看有没有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本案官方通报提到,双方存在经济纠纷,相关部门正在核查。

如果查实存在虚构事实骗钱,受害人可以报警,追究诈骗的法律责任。即便不构成刑事诈骗,女方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被侵占的钱款,并主张孩子抚养费。

第三,网友追问:两个女生知不知道男方的情况,这点很关键!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实际上,本事件中,从现有的情况来看,两名女性当事人是否知情,直接影响案件定性与民事维权,具体来说,

1、如果前女友林某事先知道吴某峰要和别人登记结婚,仍然和男方共同生活生子,那么男方很难构成欺骗;

2、如果林某完全不知情,男方隐瞒已婚事实,哄骗她共同生活、生育子女,虽然不一定构成重婚,但在民事层面,男方属于重大过错。

因此,对于现任妻子,如果她事前不知情,事后发现男方与前女友同居生子,起诉离婚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也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男方对非婚生子女,法定抚养义务不能免除,必须支付抚养费。

最后,很多人有误区:生了孩子、办酒席就是夫妻。在1994年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领证才是法定婚姻。

重婚罪认定门槛很高,不是婚外生子、办酒席就直接定罪。但法律不认定重婚,不代表男方的行为没有道德瑕疵,也不等于可以逃避经济责任。

这件事也提醒所有人,婚姻的底线是忠诚。无论是恋爱还是结婚,如实告知自身情感、婚姻状况,是最基本的底线。一旦遭遇欺骗,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你觉得单凭同酒店两场宴席,能不能认定事实重婚?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关注老何看法,看懂生活里的法律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