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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通知

假期天数

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

原则上每次3天

假期具体安排

春假

原则上安排在

每年清明假期前后

放假3天

与清明假期相衔接连休

具体日期市教育局

在放假前予以明确

并向社会公布

秋假

原则上安排在

每年11月第一周

放假3天

与周末相衔接连休

具体日期市教育局

在放假前予以明确

并向社会公布

2026年秋假时间为

11月4日、5日、6日

与周末衔接连休

形成5天小长假

实施对象:

(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九年级原则上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以保障学业水平考试复习的连贯性;

(三)幼儿园参照执行;

(四)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灵活安排;

(五)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