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临空产业基金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积极构建多元化投资生态体系,赋能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2+3”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杭州市临空产业基金现向全社会公开遴选优秀的子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申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介

杭州市临空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临空产业基金”)由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和萧山区人民政府共同设立,总规模20亿元,重点支持和培育临空 “2+3”现代产业体系(包括智能制造、生命健康两大临空制造业,以及航空服务、数字贸易、会展商务三大临空服务业)企业。基金运营和出资主体为杭州临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二)实收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来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公司管理和运作规范,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机构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内部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四)基金管理人核心团队稳定且具备良好合作基础,其中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3名,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五)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需提供近3年内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成功案例,单个案例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20%;

(六)管理人及其主要出资人近5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行业自律组织列为异常机构,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三、申报子基金基本要求

01

投资方向

具有清晰的投资策略,主要投向符合“2+3”现代临空产业体系相关领域。子基金对临空产业支持金额不低于临空产业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5倍。

02

基金规模

子基金规模原则上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人均为合格投资者,全部货币出资。

03

出资比例

临空产业基金对子基金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的25%,且不成为第一大出资人。如子基金实际投资额全部用于支持临空区域内产业的,临空产业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经临空产业基金决策批准后可进一步提高。

子基金需储备有明确意向的出资人。在临空产业基金履行投资决策前,拟投子基金应明确认缴总规模50%及以上的出资意向,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04

参股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12年。

05

运作要求

子基金投资单一项目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的20%,且原则上不得控股被投资企业,经临空产业基金决策批准投资的并购型子基金除外(指以产业整合、并购重组、控股投资等为主要投资策略的私募股权投资子基金)。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可查询本基金遴选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自评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可发送:《子基金项目申请材料》(详见附件,电子件及加盖管理人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hzlkkg@163.com,邮件标题请包含“申报临空产业基金”字样。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临空产业基金常态化受理子基金申报,滚动进行投资决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本遴选公告不构成法律要约或承诺效力,临空产业基金将按照临空产业基金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择优确定基金管理机构,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临空产业基金有权适时对本公告内容进行更新或调整。

来源: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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