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向俄罗斯总统发出逮捕令的国际刑事法院,如今反过来成了莫斯科追捕的对象。
10月8日,俄罗斯总检察院向荷兰及其他国家提出请求,要求拘捕并引渡国际刑事法院院长赤根智子等9名现任、前任司法人员。
一天后,美国又对该法院实施机构级制裁。
海牙这家国际法庭到底触碰了什么致命红线,引来美俄两个超级大国的合力绞杀?
这场司法对轰,要从2023年3月17日说起。
当天,国际刑事法院以涉嫌“非法驱逐和转移乌克兰儿童”为由,向普京和俄罗斯儿童权利专员利沃娃—别洛娃发出逮捕令。
此后,法院又陆续对绍伊古、格拉西莫夫等俄方官员采取类似行动。
俄罗斯的反应非常直接:你能审我,我也能审你。
俄方随后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和多名法官立案,将他们列入俄罗斯国内通缉名单。
2025年12月,莫斯科市法院缺席判决9人有罪,刑期从3年半到15年不等。
其中,前首席检察官卡里姆·汗获刑15年,前9年在监狱服刑,其余刑期在严格管制的劳改营执行。
此次被俄方要求引渡的,除了卡里姆·汗,还包括现任院长赤根智子、两名副院长,以及多名现任、前任法官。
按照俄方说法,这些人明知俄罗斯不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仍然“非法追究俄罗斯公民刑事责任”,其行为涉嫌非法拘捕以及袭击受国际保护人员。
但国际刑事法院有另一套法律逻辑。
俄罗斯确实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可相关指控所涉及的行为发生在乌克兰境内,而乌克兰早已接受该法院对其境内相关罪行的管辖,2025年又正式成为缔约国。
因此,法院主张自己可以调查发生在乌克兰境内的行为,不受嫌疑人国籍限制。
这正是双方争执的死结:俄罗斯强调国家主权和不接受管辖,国际刑事法院强调犯罪发生地管辖。
两边不是在同一套规则里争论,而是在争谁有资格定义规则。
从现实看,荷兰把9人装上飞机送往莫斯科的可能性极低。
国际刑事法院总部就在海牙,荷兰又是《罗马规约》缔约国。
要求东道国抓走法院院长和法官,等于让荷兰亲手拆掉自己承诺保护的国际机构。
日本也已就俄方追索日籍院长赤根智子提出抗议,称针对法院人员的措施“不可接受”。
既然知道很难成功,俄罗斯为什么还要发引渡请求?
我认为,关键不在于能不能马上抓到人,而在于制造对等威慑。
国际刑事法院没有自己的警察,逮捕令必须依靠成员国执行。
普京若进入部分缔约国,理论上存在被捕风险;同样,遭俄方通缉的法官如果前往与俄罗斯司法合作密切的国家,也不得不提前评估风险。
换句话说,双方的命令目前都很难跨进对方的核心地盘,却都能压缩相关人员的出行空间。
它更像一张长期悬挂的法律风险网,而不是明天就会执行的拘捕行动。
莫斯科还在传递另一个信号:国际机构的工作人员并非天然拥有“只审别人、不被别人追责”的安全区。
只要俄罗斯认定其越权,就会用国内刑法、国际通缉和引渡程序反打回去。
这里也必须看到限制。
俄罗斯国内法院的判决,并不会自动得到其他国家承认;同样,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也不能在全世界畅通无阻。
法律写在纸上,执行权却握在政府手里。
这就是国际刑事司法最难绕开的现实。
真正让国际刑事法院压力陡增的,并不只是俄罗斯。
10月9日,也就是俄方提出引渡要求的第二天,美国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本身实施制裁。
此前,美国已经制裁赤根智子等17名法官、检察官及工作人员;这一次则从针对个人升级为针对整个机构,涉及美元结算、美国金融服务和技术供应,并给予相关企业六个月退出期。
美国出手,主要不是为了俄罗斯,而是为了以色列。
2024年11月,国际刑事法院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时任防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
特朗普政府认定法院无权追究以色列和美国人员,于2025年签署行政令启动制裁,此后不断加码。
有意思的地方恰恰在这里:美国和俄罗斯在很多问题上针锋相对,对国际刑事法院却出现了相似动作。
两国都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也都反对法院调查本国或核心盟友,只是美国依靠金融和科技霸权切断资源,俄罗斯使用刑事判决、通缉和引渡请求施加威慑。
这谈不上“美俄联手”,双方没有证据显示存在协调,出发点也完全不同。
但客观结果确实形成了夹击:一边让法院人员面临人身风险,另一边动摇法院正常运转所需的银行、软件和技术服务。
在我看来,这才是事件最值得关注的地方。
国际刑事法院真正触碰的“红线”,并非某一条神秘规则,而是试图把司法权伸向拥有强大反制能力、又没有加入其条约体系的大国及其盟友。
支持者会说,严重国际罪行不能因为国力强弱而区别对待;反对者则认为,一个缺乏普遍授权、又高度依赖成员国执行的法院,不能把自己的管辖权无限外推。
两种意见都有依据,但现实答案非常残酷:法院越想证明法律面前没有例外,越会遭到强国利用制裁、签证、金融和刑法制造例外。
俄罗斯索要9名司法人员,不代表这些人真会到莫斯科服刑;美国封锁法院,也不意味着国际刑事司法就此消失。
但两件事前后发生,已经揭开一个尴尬事实:国际刑事法院可以发出震动世界的逮捕令,却没有独立力量保证执行,更挡不住大国反过来追究它。
这不是简单的“谁怕了谁”,而是一场管辖权与国家力量的硬碰硬。
海牙法庭碰到的真正致命红线,是它要审判的对象恰好有能力让审判者付出代价。
国际法律想约束强权,不能只靠一纸命令;可如果连这张纸都不敢发,所谓国际正义又很容易只剩下选择性正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