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发布的2026年1号标准公告显示,11项学校、中小学生、儿童青少年有关的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其中T/JYBZ 050—2026《儿童青少年读写学习灯具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信息化装备分会、霍明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晨辉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惠州市西顿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光亚照明研究院、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广东尔漫照明有限公司、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教育装备行业协会、青岛易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沐光智能照明有限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检测所有限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六检测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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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儿童青少年读写学习用灯具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并描述了对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家庭、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及类似场所学习场景,使用人群为儿童青少年,对照明健康要求较高的读写学习用灯具,如台灯(包含夹式台灯)、落地灯(全屋照明、局部照明)及学习用局部照明用固定式灯具(或其他类似灯具)。

本文件适用于交流供电的灯具,也适用于带充电装置或以USB接口供电的灯具。婴幼儿使用的灯具也可参考使用。

该标准与国家标准GB/T 9473 《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提出了较多的差异性创新,比如:色温不再仅限于4000K,而在遵循参考了GB40070国家标准中对色温的要求,读写作业模式下灯具实测相关色温应不小于 3 300 K,且不大于 5 300 K。

一般显色指数Ra的初始值应不低于90,且不低于标称值3个数值。特殊显色指数R9应大于50。颜色保真指数应不低于90。闪烁指数与频闪效应皆不大于0.4 。

台灯、局部照明用落地灯应具有遮光性。对于正常工作位置的出光口面相对于桌面高度不超过750mm的灯具,当人处于坐姿的位置时,人眼观察到的所有发光部件的表面亮度应不大于2000cd/m。全屋照明用落地灯、学习用局部照明固定式灯具,在点亮全部光源时,在65°、75°和85°的平均亮度不应高于4500cd/m。

在正常工作及待机状态时,测得的噪声不应大于23dB(A)。视觉舒度(VICO),适合应用于视觉显示终端的灯具,产品规格书(说明书)中规定的工作挡位或范围内视觉舒适度宜小于2.0。

对于宣称智能型灯具,应至少具备入座感应、延时关灯或定时提醒功能的一种。对于可调光/调色灯具,应具有进入读写作业状态的便捷操作方式。注:便捷操作方式指开机默认、设置单独的操作键等其他通过一步操作即可完成的操作方式。

对于可调光/调色灯具,控制键距离作业面垂直高度超过500mm的应具有非接触式控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APP、遥控器等)。

规范全文:

《儿童青少年读写学习灯具技术规范》

来源:光研究市场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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