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学会)
10月13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南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虚拟电厂现阶段主要聚合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电力调度机构管辖范围之外的分布式资源和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用户。
将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分为发电类资源、负荷类资源两类:
发电类资源。符合国家及我省分布式电源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则,具备独立上网关口的分布式电源,应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
负荷类资源。执行我省工商业用电价格且具备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用户,包括但不限于配置分布式电源、用户侧储能的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蓄热蓄冷、常规工业可调节负荷、商业楼宇用户等。
已参与市场交易的虚拟电厂,其聚合资源主体发生经营主体市场注销、机组退役关停转让、电源或储能装机容量变更、用户扩容或减容、其他关键技术参数变更等影响虚拟电厂调节能力的,应在负荷管理平台重新进行能力测试,并在交易平台提交能力测试报告。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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