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许惠娟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宝安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由、处置结果及相关法律依据,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对涉事主体的相关海事合规行为未设置惩戒负担,也为同类海事轻微违法场景的处置提供了公开参考案例。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许惠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14*******0743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4042000095-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作出处罚机关宝安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许惠娟,对应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14*******0743,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4200009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13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宝安海事局,该处置结果体现了海事管理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包容审慎的执法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许惠娟成立日期2019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许惠娟,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防城港市港口区金海市场活海鲜行。
事件点评
本次宝安海事局针对相关主体涉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法报告的事项,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严格落实了海事监管的合规指引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柔性执法的尺度,有助于引导相关航运经营主体主动规范进出港报告流程,降低后续合规风险,对维护辖区航运秩序平稳具备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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