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机关事业单位的老退休人员,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人”,都在打听退休金核对这件事。很多人刷到短视频,看到有人说现在统一开展待遇复核,可以重新核算养老金,能和后面退休的中人、新人待遇拉齐,还有的说会有一笔大额补发。不少2014年9月30日之前就办完退休的老同志,专门跑回原单位、跑到人社局咨询,满心期待能把待遇提上去。
这里先把最核心的一句话放在前面:机关事业单位这次退休金核对,主要面向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老人,工作目标是查找当初核算时出现的错误,属于纠错复核,不是重新调整政策标准。如果当年核算没有出错,单纯因为老人、中人、新人制度不一样造成的待遇差距,是不能通过这次核对补差、提标准的。只有确实查出工龄漏认、职级算低、津贴没有足额计入、历年调待少涨这类核算问题,才会从退休当月开始补发差额。
想要看懂复核是怎么一回事,首先要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划分的三类人员搞明白,文件依据是国发〔2015〕2号,这是整个机关养老改革最核心的文件,所有老人、中人、新人的划分,全部以2014年10月1日这个时间点作为分界线。这个时间点不是随便定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式并轨、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同步启动职业年金制度的起始时间。
第一类是老人,也就是2014年9月30日及之前就已经办理完成退休手续的人员,执行的是老人老办法。他们的退休待遇,是按照退休当时的工资标准、职级职称、工龄,依照过去老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核算确定。待遇核定完成之后,后续跟着国家每年统一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参加普调,每年的上调规则和所有退休人员保持一致。这里有一个关键点,老人没有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是2014年10月改革落地之后才配套建立的补充养老制度,在此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制度上没有设置这笔待遇,自然不在发放范围之内。很多陕西的老同志特别关心这一点,陕西省人社厅也专门做过公开答复,明确说明老人不享受职业年金。
第二类是中人,指2014年10月1日之后才办理退休,但是在2014年10月之前就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他们横跨了新旧两套制度,国家专门设置了十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待遇按照新办法、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保障待遇平稳衔接。中人是有职业年金的,在职期间单位和个人同步缴纳,退休之后按月发放,作为基本养老金之外的补充收入。
第三类是新人,是2014年10月1日之后才入职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参加工作一开始,就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没有视同工龄对应的老办法待遇,退休之后完全按照新制度公式核算基本养老金,同样配套有职业年金。
理清三类人员之后,很多老同志心里最大的疑问就来了:同样都是机关事业单位干一辈子,为什么我们老人的待遇,普遍比后面退休的中人、新人低不少?很多人下意识觉得,肯定是当初核算的时候算错了,希望通过复核把待遇提上来。这里一定要分清,差距分两种,一种是核算错误造成的,属于复核可以处理的范围;另一种是制度机制本身带来的差距,复核解决不了。
老人和中人、新人之间的待遇差距,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个,初始核定的养老金基数不一样。老人的基数锁定在退休那一年的工资水平,那个年代整体工资标准本身偏低,后续只能靠每年国家统一的养老金上调慢慢增加。而中人、新人的养老金核算,和社会平均工资、历年缴费基数挂钩,随着社会收入水平上涨,初始基数本身就更高。第二个,老人没有职业年金,中人新人都有职业年金,这是一笔稳定的补充养老收入,很多人对比待遇的时候,直接把职业年金算进基本养老金里面,差距看着就更大。第三个,老人的待遇不会跟着在职人员后续工资上涨联动调整,在职人员后面涨工资,不会追溯改动早年已经退休的老人的初始待遇标准。这三点是制度设计带来的客观差异,不属于核算差错,哪怕去申请复核,只要档案记录、当年计算过程没问题,就不会调整这部分待遇,也不会因此补发钱。
讲清楚边界之后,我们再具体说说,退休金核对,到底重点查哪几项内容,哪些情况属于确实可以纠错补发的情形。复核的时候,工作人员主要对照个人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历年调待台账逐项比对,核心核查项目一共有四块。
第一项,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这也是所有复核里面最多人遇到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机关事业单位老人的退休费计发比例,直接和连续工龄挂钩。像参军的军龄、上山下乡的知青年限、早年代课经历、正常借调工作的时间段,按照政策都应该计入连续工龄。如果当年办理退休的时候,档案材料不全,这一段年限没有被认定,相当于工龄少算,计发比例跟着降低,每个月的退休费就少发了。这种情况,只要补齐档案佐证材料,核实年限属实,就可以更正工龄,重新核算待遇,并且从退休当月开始补发之前少发的差额。反过来,如果档案里面本身就没有材料支撑,年限本来就不符合认定条件,复核之后也不会新增工龄。
第二项,退休时的职务、职级、职称认定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老办法核算退休费,职级、职称是计算待遇的重要依据。举个例子,有的人已经拿到高级职称证书,并且完成聘任手续,但是当年办退休的时候,审核人员没有看到聘任文件,按照低一级职称核算待遇;或者档案里面任免文件明确是某一级职务,审批表上面写错职级。这类属于核算错误,核对查实之后,同样可以更正标准,补发差额。这里有一个要区分的细节:只是拿到职称证书,但是没有正式聘任,这种是不能按照该职称核算待遇的,不是审核错误,不符合补发条件。
第三项,各类纳入退休待遇的津贴补贴。很多岗位有专项津贴,比如教师的教龄津贴、医护的护龄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年是要计入退休费基数里面的。如果符合享受条件,但是当初核算的时候漏加了这部分津贴,就属于差错,可以更正补发到账。但也要注意,一部分津贴属于在岗才可以享受的岗位津贴,退休之后本身就不再纳入待遇,这类津贴没有计入,不属于算错。
第四项,历年养老金待遇调整记录。从退休之后,每一次国家、本省发布养老金上调方案,都有对应的调整台账。复核的时候,会核对每一轮上调有没有足额落实,有没有漏调、少调。比如某一年符合高龄倾斜条件,但是当年调整的时候没有加上高龄增加部分,查实之后,会把少调的这一部分差额补齐。
这里再着重重申一遍提醒,复核的定位是纠错,不是重新改政策、提待遇。复核只解决“算错了、漏认了、漏调了”这类操作层面的问题。只要当年的档案材料齐全,各项认定、计算、历年调待都符合当时执行的政策文件,就算和后面中人新人待遇差距明显,复核之后待遇也不会变动,不会额外补发。
不少老同志接下来会关心,如果自己想要申请退休金核对复核,流程怎么走,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提交申请。
需要提前准备的基础材料,分别是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当年的退休审批表。最重要的人事档案,不需要个人自己去拿,人事档案按规定不能由个人保管调取,一般由原单位人事部门统一调取,交给社保经办机构核查。大家自己手里只要提前把能找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整理好,比如职称聘任文件、入伍证明、知青审批材料、工龄认定的老文件,提前交给单位人事,方便工作人员对照档案核验。
办理渠道优先顺序很清晰。优先找原来的退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复核申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单位人事和社保、人社部门对接起来更顺畅,很多核查工作可以由单位统一代办,老同志不用自己反复跑窗口。如果原单位已经撤销、合并,没有人负责对接,再直接去到参保地人社局养老保险经办窗口,现场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写明自己怀疑存在差错的项目、对应的时间段和理由。
提交申请之后,经办部门会调阅档案、台账逐项核查,核查完成之后给出书面或者口头答复。核查下来确认存在错算漏算,就更正待遇标准,并且从退休当月起补发差额;核查之后所有项目都符合政策、计算无误,就维持当前养老金标准不变,不会有调整和补发。
网上流传的说法五花八门,我们把几个传播最广、误导性很强的误区单独澄清,大家对照着分辨,避免空欢喜一场。
第一个误区,很多人说老人现在可以统一重新核算养老金,调整到和中人、新人差不多的水平。这个说法是不对的。老人老办法的初始待遇基数是政策锁定的,复核没有权限改动政策框架,只能修正核算错误,不能单纯为了缩小待遇差距,重新抬高初始计发基数。制度带来的差距,不属于复核受理的范围。
第二个误区,传言2014年前退休的老人,也可以补发职业年金。前面已经提到,职业年金制度是跟着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并轨同步落地的,老人在制度出台之前就已经退休,不在职业年金覆盖范围,陕西省人社厅也已经公开明确答复这个问题,不存在补发职业年金的政策。
第三个误区,说全国统一安排,给机关事业老人集中补发一笔大额补贴。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专项补发政策,所有补发,前提必须是核查确认当年核算存在差错。没有核算错误,就没有这笔补发资金,不要轻信短视频里面这种笼统的说法。
还有一些衍生的小误区,也顺带说清楚。有的老同志听说别人复核之后补了几万块,就觉得自己去申请也一定有钱拿。实际上,别人能补发,是查到了实实在在的漏算项目,每个人档案情况、当年审批情况不一样,有的人复核一遍之后,所有项目全部正确,没有任何补发,这都是正常结果,不能拿别人的情况套用到自己身上。还有人觉得,只要工龄长,复核之后就一定涨钱,工龄长短只是核查的项目,工龄当年已经完整认定的,再长也不会额外加待遇。
整篇内容的政策来源,主要有三份文件,大家有兴趣可以自行检索查阅。国发〔2015〕2号,也就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三类人员划分、并轨改革的顶层文件;国人部发〔2006〕60号,是改革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待遇调整重要的依据文件;另外还有陕西省人社厅针对群众咨询给出的公开答复,明确区分核算差错和制度性待遇差距,也是很多陕西老同志咨询时的参考依据。
客观来说,这些在2014年之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老同志,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几十年,把最好的时光放在岗位上,大家希望待遇能够更高一点,这个心情完全能够理解。大家想要申请复核,出发点就是想确认当年的待遇核算有没有疏漏,这份诉求合情合理。但是我们要理性区分两件事:一件是纠错,这件事政策通道是敞开的,确实算错了,就可以更正补发;另一件是改变制度带来的待遇差异,这件事不是复核能够实现的。
对于打算去申请复核的老同志,也给几点实用建议。第一,提交申请的时候,不要只笼统说自己待遇低,要写清楚怀疑哪里有问题,比如哪一段工龄没有认定、哪一份津贴没有计入,有明确的方向,工作人员核查效率会更高。第二,提前把手里留存的老证明材料整理好,没有佐证材料,单纯口头陈述,档案里面没有记录,一般很难认定。第三,放平心态,复核是一次核查校验,不等于一定能涨待遇、拿到补发,核查无错也是很常见的结果。
对于还在岗、以后会作为中人或者新人退休的人员,也可以从这套规则里面看懂养老制度的逻辑。养老保险并轨之后,新的制度统一了缴费规则,配套职业年金,待遇核算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和老办法的核算逻辑不一样,两套体系本身就不适合直接拿来横向对比。
现在短视频平台很多博主,为了流量,只截取“退休金复核、可以补发差额”这半句话,刻意隐去“仅限核算错误”这个关键前提,让很多老同志产生过高的期待,等到去单位、人社咨询之后发现和传言不一样,心里落差很大。看懂这篇里面的边界条件,再刷到同类视频,就能够快速分辨信息真假,不会被片面的说法误导。
如果你身边有2014年9月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老同志,可以转发给他看一看。大家也可以在评论区理性交流,说说自己有没有申请过待遇复核。
免责声明:本文为政策科普解读,待遇复核、认定结果以当地人社、社保部门档案核查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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