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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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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聚石化学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查实,公司通过子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存在货权空转、货物未出库后加价回购等情形,致使2023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约1.57亿元,同时存在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形,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该处罚决定书为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的核心依据。

结合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3亿元,同比下降14.88%;归母净利润亏损1.05亿元,经营端承压,资产负债率76.40%,财务费用规模较高,资金压力持续存在。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致投资者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团队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聚石化学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聚石化学维权入口)

为切实减轻投资者的维权负担,刘佳律师团队实行“先获赔、后付费”的风险代理机制。前期无需垫付律师费用,仅在成功追回款项后按比例结算,让维权更安心、省心。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依法登记维权,追回属于自己的投资损失。

(本文由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佳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0年,执业以来成功为抚顺特钢、新研股份、仁东控股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团队案件在办数量超过30000起。执业期间,刘佳律师始终站在投资者一方,熟悉证券诉讼全流程,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刘佳律师用办案质量说话,让投资者的每一分损失都得到认真对待。)(刘佳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