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视频,可以参与我们的互动哦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据悉,本次线索征集范围聚焦五大重点领域。
●欺行霸市: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实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
●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名,恶意投诉举报、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恶意索赔等行为。
●强迫消费: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或强买强卖的强迫消费等行为。
●网络“软暴力”: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规则或信息传播特性,通过恶意投诉、虚假差评、流量劫持、“互黑互踩”、“网络水军”等方式实施商业诋毁,对竞争对手或经营者施加压力,干扰其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行为。
●黑恶势力“保护伞”:市场监管部门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涉嫌包庇纵容、利益输送等行为。
在举报渠道方面,举报人可全天候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举报,若需向指定城市或异地举报的,请在号码前加拨当地区号,也可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举报。
公告同时明确了相关注意事项。举报人应据实提供被举报人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事发时间,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严禁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公告提倡和鼓励实名提供线索,便于精准核查线索、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在线索处置方面,公告明确,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来源 | 消费质量报
编辑 | 王旖
责编 | 罗婉毓
审核 | 李晓龙
版权声明 | 本文仅作分享之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消费质量报正式创刊于2008年7月,由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报《四川质量报》和原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报《市场与消费报》两报相融合并而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51-0038,由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消费质量报多年来一直深耕市场监管系统,拥有报、网、端、微等全媒体传播矩阵,除新闻报道和消费维权之外,可提供视频制作、新媒体代运营、舆情监测、智库服务、会展服务、活动执行等多项服务,持续引领高品质消费,助力高质量发展。
如果这篇内容对您有帮助
不妨顺手点个关注,并在文末点个赞、点亮 “在看”
您的每一次互动,都是我们做好消费质量监督报道的动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