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用户的提问很有代表性,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放款的网贷平台把债权转让给了第三方公司,现在对方起诉要钱,问我该怎么应对。
我把这个回答放在开头,因为现实中很多人确实是直到被起诉才知道债权已经转让了。今天就把债权转让后被起诉的应对方法拆开讲清楚。
第一步,先别管欠多少钱,先管自己知不知道转让这件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核心要点: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很多转让就是悄悄完成的,借款人一直以为欠的是银行,结果收到传票才发现原告换成了某某公司,这时候第一反应应该是,你什么时候告诉过我。
这一步在法庭上很关键,如果对方不能证明已经通知过,这个转让对债务人就不生效,原告的资格本身就有问题。
第二步,就算通知过了,也可以要求对方拿出完整的转让合同。债权转让不是口头说说就行,必须有书面合同。上法庭的时候别只听对方说债权已经转让了,直接要求看合同原件,看清楚转让双方是谁、转让的是哪一笔债务、转让时间和金额写的是多少。
不少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合同可能并不齐全,甚至几次转手后链条都对不上,这时候提出来对自己非常有利。
第三步,核对利息和违约金。很多平台把债权转让出去后,新的原告在起诉时会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金一起加上,算出来的数字往往比实际本金高出不少。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第六百八十条核心要点: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利率设法定上限。拿到传票后自己先算一遍,把多出的不合理部分直接提出来,法官也是看事实和证据来判的。
第四步,庭审的时候可以主动说愿意调解。真到了法庭上,不用慌,也不用赌气不还钱。主动表达还款意愿,很多情况下可以争取分期支付或者适当减免利息。
法官一般也会支持合理的调解方案,因为这样对双方都省事。即使调解不成,法院判下来也会考虑当事人的实际还款能力,不会开出根本还不起的条件。
现实中很多人对债权转让完全没有概念,直到被起诉才发现债权人已经换了人。我个人觉得,这方面的法律普及还很不够,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权利要求看转让合同、有权利对转让通知提出异议。
法律的目的不是帮谁整谁,而是把规则讲清楚,让债务人不至于蒙在鼓里就被人告上法庭。
最后留个问题,你们觉得债权转让这件事,除了通知债务人之外,是不是还应该规定必须给债务人一定的告知期限,比如十天或者十五天,让债务人有时间准备应对。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遇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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