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是教育办学不可逾越的红线,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理应是一切教学考核、升学政绩的前置底线。然而连云港市灌南县第二中学,短短三年时间接连发生两起触及学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事件,酿成一死一重伤的惨痛后果。悲剧的警示没有唤醒校园管理者的责任意识,面对法定责任与上级督办意见,校方大搞纸面整改、刻意制造对立、转嫁管理责任;而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督办核查流于形式,仅凭学校单方面汇报就闭环工单,监管“牙齿”完全缺位。一桩桩现实叩问:校领导的安全底线在哪里?属地教育监管的责任又该如何落地?此事亟待江苏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启动省级层级核查,穿透纸面汇报,查清全链条失职失责问题,守住在校学生的生存与求学权益。
2026年9月2日,新学期开学仅仅两日,该校一名高三女生坠亡离世。综合多方信息,该生长期遭受班主任当众言语羞辱,个人尊严持续遭受伤害。早在暑假补课期间,该生已经主动向年级主任提出转班申请,这是一名学生发出清晰的心理求救信号,但这份诉求被校方直接驳回,学校既没有开展心理风险评估,也没有启动危机干预,任由师生矛盾持续累积发酵。
悲剧发生当日,班主任当众倾倒学生书包物品,使用侮辱性言辞斥责学生,并对其实施罚站体罚。仅仅半小时之后,花季生命骤然陨落。更加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学生家长直至当晚放学,才接到学校通知,连孩子最后一面都没能及时见到。
这不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偶然意外,而是风险预警完全失效的必然恶果。学生的求救被无视,教师失当管教行为长期得不到约束,校园心理危机防控机制形同虚设。本该守土尽责的校领导,作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内长期存在的伤害行为视而不见,把学生的心理呼救当成普通学生诉求简单打发,最终付出了一条鲜活生命的沉重代价。
令人痛心的是,一条生命逝去的血泪教训,并未给这所学校带来真正的改变。同校另一名遭遇意外致残的高三复学学生,正持续暴露在二次重伤致残的现实风险当中,再次撕开该校安全治理千疮百孔的现实。
这名学生因意外造成脊髓神经损伤,双下肢肌力严重不足,历经多次大手术、两年多持续康复依旧无法完全痊愈。复学前,原年级负责人前往医院探望,当面承诺返校后安排一楼教室就学。但学生复学之后,该承诺直接落空,现任年级负责人拒不配合落实承诺。孩子上楼时,需要一手紧紧攥住扶手,一手依靠拐杖支撑,家人拿着书包和另一支拐杖跟在身后防止摔倒,单程爬到五楼就要耗费8‑10分钟,每次都是大汗淋漓,长期攀爬已经造成双下肢反复肿胀、持续性剧痛,疼痛发作时无法正常听课,校领导选择视而不见;一旦在楼梯间摔倒,还可能出现腰椎钢板断裂、脊髓二次不可逆损伤,也将直接终结高三学业。校内高三21班隔壁就有现成空置高三备用教室,只需要做班级调配,不需要任何工程改造,就能彻底消除这一可预见的重大安全隐患。
学生家长多次向学校递交正式申请未果,继而向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县残联、12345政务热线多渠道维权。经多部门协调,校长同意将整个班级调整至一楼空置教室,并且向督办系统上报“问题已办结”,完成工单销号。但承诺随即被推翻。
为拒绝落实法定整改,校方没有直面法律义务,反而把算盘打在了未成年学生身上。有知情家长反馈:班主任被授意现场鼓动学生表态,反复引导询问“有没有同学不愿意换教室”,号召持反对意见的学生走到走廊集合,在从众心理之下制造出很多学生集体反对的虚假表象。真正明确提出顾虑的仅有一两名学生,理由仅仅是担忧课间和隔壁好友的交往不便。
事后学校二次向12345提交办理答复,谎称大量学生、家长强烈抵制调班,甚至渲染有学生扬言退学。当家长向校方要求提供反对学生的名单和具体理由时,学校却拿不出任何真实记录。
为刺破这层谎言,受伤学生家长在班级群发布公开信,面向全体家长开展无引导的自愿意愿征集。经过完整周末两天,班级群内与私人私信均没有收到任何家长、学生反对搬迁教室的反馈。即便全班家长没有实质反对声音,校领导依旧不肯收手,继续授意班主任开发小程序组织家长投票。把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学校的法定管理职责,异化成为班级投票表决的选择题。
《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明文规定,为符合入学条件的残障学生提供合理便利,是学校不可推卸的强制性法定义务,绝非取决于学生、家长是否同意的人情施舍。面对法定责任,该校负责人直言不熟悉相关法律,甚至提议将受害学生推去邻县借读,意图把本校应当扛起的责任向外转嫁。学校不去对个别心存顾虑的学生做疏导劝解,反而刻意煽动学生情绪,制造同班学生之间的矛盾对立,以此作为拒不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挡箭牌。用未成年学生来为校方管理缺位“背锅”,这种操作已经完全背离教育管理者基本的职业伦理。
比学校的失责更值得警惕的,是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管链条的失灵。12345政务督办的核心价值,在于化解真实风险,而不是完成系统内的工单闭环。但在本起事件当中,灌南县教育局仅全盘采信学校单方面提交的书面材料,没有开展入校实地核查,没有约谈班级家长、学生核实所谓“集体反对”的真伪,没有权衡“防范学生终身致残风险”和“课间社交便利”二者之间的轻重,直接将学校的一面之词,包装成为官方办理结果答复维权家长。
就在本校刚发生学生坠亡重大安全事故的背景之下,主管部门也没有以此为契机,督促学校开展全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当出现明显的纸面整改、虚假办结苗头,教育主管部门没有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核查纠偏,放任学校将上级协调意见束之高阁,让政务督办沦为一纸空文。群众的维权诉求,困在“学校上报‑部门转发‑工单销号”的闭环里面,现实中的安全风险纹丝不动。
两起事件,两套相似的逻辑:学生发出风险预警,学校漠视;上级给出协调意见,学校敷衍应付、虚假闭环;监管部门止于书面材料,风险持续存续。
其一,学校主体责任彻底悬空。校领导手握校园管理权限,却将升学政绩置于学生生命安全之上。面对心理危机的学生,漠视求救信号;面对伤残学生的人身危险,有条件除险却百般推诿;接受上级协调又蓄意反悔,鼓动学生制造虚假民意对抗法定义务。悲剧发生之后,没有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制度全部停留在墙上文件,安全防线名存实亡。
其二,属地教育监管履职缺位,督办问责机制形同虚设。政务督办变成“学校自报自核”,不实地走访、不多方交叉核验。面对下级学校拒不落实法定职责、虚假报送办理结果,没有及时亮剑问责,导致群众合法诉求长期悬置。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监督学校安全办学的法定职责,仅仅转述学校反馈,算不上履行监管责任。
教育的底色是育人,升学率不能凌驾于生命权之上。一场悲剧发生之后,靠经济赔偿、舆情降温不等于矛盾真正化解。当学校可以转嫁法定安全责任给未成年学生,当督办工单仅凭一纸报告就可以销号,学生的生命健康权益又靠什么守护?
在此恳请江苏省教育厅对该案予以重点关注,启动省级介入核查:
第一,全面复盘灌南县第二中学高三女生坠亡事件,彻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处置、教师日常管教监管、事件事后处置全流程,厘清相关管理人员、教职人员责任;
第二,全面核查伤残复学学生就学合理便利诉求处置全过程,查实学校是否存在纸面整改、虚假工单报送、刻意鼓动学生制造虚假民意、转嫁法定责任等问题;
第三,核查灌南县教育局、连云港市教育局在本件政务督办当中履职情况,查清是否存在核查流于形式、监管缺位,依规倒查监管责任;
第四,督促学校立刻落实残障学生就学合理便利,消除现存二次重伤安全风险;并以此案为典型警示,在辖区内开展校园安全与残障学生就学保障专项督导,坚决纠治纸面整改顽疾。
校园的警钟已经两次敲响,绝不能等到下一起悲剧发生,才想起守住学生的生命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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